烟草在线专稿 今年,国家局工作报告中提了一个很久未曾出现的词“大户”。2017年工作措施第三部分“争创专卖管理监督的新作为”中,明确写道“高度重视规范大户卖烟行为,科学把握对大户的货源供应频次和数量,密切跟踪大户货源流向,依法严管‘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卖烟大户。”而上次在国家局工作报告中出现“大户”一词,还要追溯到2014年强调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时候。“大户”问题重回视线,折射出国家局对当前卷烟消费市场形势的何种隐忧?
1.我们所知道的“大户”
所谓“大户”,其实顾名思义就是卷烟订购规模较大的零售客户。在中国烟草出现以来,由于专卖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自我调整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些零售客户通过大量的购进货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大量特定牌号的卷烟进行销售。有些零售客户不仅资金雄厚,且分店众多,其影响力和辐射能力都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2.“大户”与烟草行业的情仇
烟草专卖制度建立之初,“大户”对于打击非法烟叶、假冒卷烟,辐射烟草公司销售网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且由于“大户”的资金雄厚,很多“大户”都成为了烟草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这在烟草销售网络尚不健全的时期,成为了双方互相默认的一种现象。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户”现象的弊端开始显现。
一方面,“大户”能够集中资金收购卷烟。这导致了烟草企业对市场控制力的下降。部分“大户”相对而言更为稳定的送货渠道,影响了烟草企业销售网络的下探;另一方面,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商品溢价,部分“大户”从事着“低买高卖”、“薄利多销”,甚至自我调整卷烟零售价格的现象。由于这些“大户”在卷烟库存上的压倒性优势,故而中小零售客户,尤其是农村零售客户,在这方面毫无抵抗能力。市场秩序被“大户”扰乱。
因此,这些年来,随着卷烟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大户”与烟草行业之间的瓜葛也越来越深。可以说,能否管理和平衡好“大户”与“中小户”的关系,是基层烟草企业负责人是否称职的重要因素。
3.重提“大户”问题反应了什么
烟草企业同“大户”的纠缠,在2015年后进入了新的阶段。
首先,客观的经济大环境导致了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无论是制造、外贸,还是零售企业都受到了经济“降温”的冲击,终端卷烟消费大军的消费能力有所下降。
其次,更加严格的反腐败运动,对高端卷烟的消费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而由于经济传导存在时间差,2016年以后,烟草消费环境才发生了明显变化。这种变化上的滞后,再加上更加严峻而非回暖的经济形式,导致了卷烟销售指标的“震荡下行”。
这时候,“大户”对于卷烟销量的作用,在部分基层商业公司的脑海中凸显出来。
有些地方开始以“大户”作为高端卷烟订购的主要对象。本来,这种做法并无不可。但是,重要的问题是,很多商业公司的政策并不明确区分“大户”和普通零售客户的区别,这导致了大量的政策向“大户”倾斜。而掌握了利润率高的高端卷烟之后,部分“大户”利用自己的销售渠道,将政策中携带的低档卷烟,以“倾销”价格销售出去,严重扰乱了当地市场。
还有一种现象也随之出现,那就是少数“大户”和基层商业公司“有意无意”之间,联手掌控货源投放。也就是之前笔者文章中说过的,利用市场掌控力,制造价格差。这种行为,进一步拱手将本地消费市场让给了“大户”,通过大量隐形“销售”维持在高价位的卷烟,“大户”获得了极为丰厚的收入。
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大户”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普通零售客户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部分零售客户转行转业,不仅仅是因为经济形势的问题,还受到了“大户”对于利润较高的卷烟货源的把持,造成了“赚钱烟没有,赔钱只能卖吆喝”的不良氛围。
从这些角度看,“大户”问题的抬头,有其客观原因,但更关键的是少数基层烟草企业的不作为,乃至“纵容”。
2017年初,国家局重申“大户”管理,可谓用心良苦。从专卖的角度而言,这是一次市场掌控力之间的角逐。而由于专卖法这一尚方宝剑的强力加持,结果不言而喻。但是,在卷烟消费市场上,如果烟草企业还不抓紧转变思维,及时调整市场政策,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我力量的变化,很有可能产生对本地市场灾难性的影响。
到时候,无论是专卖的利剑再次斩断市场之手,还是市场掀翻专卖体制,最终根本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