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摘自烟花三悦公众号
该来的,总是会来。
11月11日,上海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和修订前相比,新的《条例》扩大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扩大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对室外设置吸烟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义务。
这一次的“上海最严”似乎没有引起多大的响动,不是无动于衷,只是习以为常。
我对比了号称“史上最严”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去年施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日趋严苛的背后写下了大家从忿忿不平到抱有幻念再到平静接受。
这倒不是对控烟本身怀有种种蛛丝马迹所指向的阴谋论,或者因为一线城市示范带动将形成控烟的过激化、极端化,而是想还原加强消费者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应该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既然趋势不可逆,那就理应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怎么样遵守与执行上,除了法律层面的“令行禁止”,消费者的自我纠错与自我适应也会让吸烟在空间和时间上逐渐形成“双重自律”,烟草当下所能做的应该做的,是按照“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定职责,在做好“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正如那句充满正能量的告诫,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
眼前的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把消费环境建设从口号式的动员具体为实打实的行动——按照京沪深控烟条例的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区”,同时设置相关的标识、烟具、消防措施等——这只是一个很宽泛的表述,如何在政策允许的公共场所科学选点布局吸烟区(室、点)建立公共场,所吸烟区(室、点)和零售终端消费体验区,配备吸烟便利设施,加强后续维护管理,保障消费者便利吸烟需求,营造良好的卷烟消费环境。这些事情,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更需要具体的实施。
我这里提出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如何合理设置吸烟区(室、点),除了基本的场点选择、设施配置、日常管理,在这些大的条条框框之外,谁负责、谁投入、谁维护这些具体而细微的内容显然更影响基层一线的落地执行。
另一个是老生常谈的终端建设,如何在密不透风的外部包围中为品牌所用?比如说在店面设计、品牌展示、产品陈列、氛围营造等关键环节体现出统一的行业形象和足够的品牌元素,把终端建设纳入体系化的运行之中;同时强化自营店、核心零售户和窗口零售户的管理与服务,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和沟通平台;以及做好从线下往线上走的技术准备和实践探索,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好了,今天的重点不是三悦的自言自语,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围绕消费环境建设畅所欲言,包括但不局限于吸烟区设置、管理和维护,烟民沙龙,倡导文明吸烟,烟草公益,以及作为消费者,你的“不便”与“所愿”。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