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烟民在线公众号报道 近日,杭州一则还未出台的控烟条例,引起了很多人关注,那就是拟修改的杭州控烟法规中,出现了“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这次条例的修改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对杭州此举感到“意外”和“吃惊”,这个举动是在开倒车。——控烟协会专家
经过调研认为,室内完全禁烟目前既无现实必要,也缺乏实际操作性。——杭州有关部门
笔者则认为,杭州控烟令修改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这是进步而不是倒退。
事件回放
今年1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发布一则公告:公开征求《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改草案)意见。在其修改对照文本中,其中一条新内容是,“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在此前的条例中,医疗机构、学校等10大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还有9大公共场所室内区域则是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设置专用吸烟室、吸烟区。
此项修改的理由和依据是: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推进城市国际化,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规定。
4月份,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5月15日,杭州市人大官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意见的公告。在这份公开的草案文本中,此前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内容不见了,代之的依旧是原条例中,列举出9大公共场所允许设置室内吸烟区或者吸烟室。
正是这个改变引发了中国控烟协会的质疑。这被中国控烟协会认为是“开倒车”,除了致函杭州市人大,该协会还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会议的专家都表示对杭州此举感到“意外”和“吃惊”,认为100%室内全面禁烟在中国是可以做到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控烟条例都证明了这一点,若杭州控烟条例允许例外,将重挫这些城市多年的控烟努力。
但是,100%室内全面禁烟真的实际吗?
吸烟与控烟是个两难命题,尤其是中国拥有三亿多烟民,政府做的任何决策都能对这三亿多烟民产生很大影响。以上海控烟条例为例,上海取消吸烟室的政策一出台,网友们就热议非常,更多的是不赞成。为什么?因为这是一刀切,因为这是懒政,因为烟民有需求。
需求是无法被消灭的,也无法被行政手段所压制,压抑力度过大反而会产生报复性反弹。
在大众普遍认识到烟草对健康有害的今天,社会作为一种调节机能而对吸烟场所进行一定的限制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刀切的禁烟方式是对一部分人的权利的一种侵权和剥夺,这也是上海机场及火车站取消吸烟室的新闻发布之后,很多网友都表示反对、甚至有很多非烟民也对这一政策表示不理解、对无处吸烟的烟民群体表示同情的原因。
再回到杭州,从前后两次修改内容来看,引起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允许在公共场所设置室内吸烟区或者吸烟室。
条例法规
的制定势必要考虑到多方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有多方角色和多元价值在角力:政府部门、烟草企业、烟民、非烟民、反烟人士……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合理诉求。控烟协会的声音到处都能听见,发声渠道也多,除了致函杭州市人大,该协会还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但是除了控烟协会的声音之外,我们也听听其他声音。
在关于是否允许在公共场所设置室内吸烟区或者吸烟室的问题上,微博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有烟民也有烟民,但是很大一部分观点都认为,室内禁烟和设立吸烟室没有冲突,设立吸烟室作为一种可执行的规范,比起高大上的、不现实的全面禁烟,反而是一种进步。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文化素质和健康观念逐步提高,作为立法者,应该从操作层面实事求是地引导烟民文明吸烟,而不是进行一刀切。控制吸烟的危害完全有必要,但是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使得各方合法利益和权利得以并存,既保护不吸烟者的权利,也要照顾烟民的生理心理需求。同时,立法者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法治——使得所立之法有理有据,使人心服口服具有完全的可操作性,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法治。
所以说,杭州有关部门经过调研认为室内完全禁烟,目前既无现实必要,也缺乏实际操作性,这是根据社会现实而采取的灵活和妥协,反而体现了立法的理性与进步。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