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自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那么这一年来,其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特别是对烟草行业有何影响呢?最近笔者带着这些疑问对市场进行了走访。随机采访了一些零售户和消费者,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谈谈看法,这里笔者将其整理出来,供给大家学习参考。
主持人:大家好,《新广告法》以及实施一年了,那么一年来对各行业会带来什么影响呢?今天我们邀请到三位嘉宾,下面依次请三位嘉宾谈谈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一、一些禁词有利于禁止虚假广告。
周大伯:我今年62岁,是一名消费者,因此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来《新广告法》,感觉这个广告法很实在,很具体,尤其在有关禁止虚假广告方面做到非常好,这对于切实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是非常管用的。如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唯一、首个、最……”等用语。违者将进行必要的处罚,显然这对禁止吹牛的虚假广告是非常有用的。我作为一个消费者对此拍手欢迎,举双手赞成。过去有不少企业、商家费尽心机、绞尽脑汁想出一些华丽、优美的广告语,或者打擦边球,吹嘘自己的产品如何如何好。甚至把稻草说成金条,把芝麻说成西瓜,有一种片面夸大吹嘘之嫌。而实际上,其产品质量并不咋地,有的甚至还是次品,所以最终受到伤害的是消费者。
过去商家做虚假广告比较普遍,让消费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但是处罚者甚少。站在我们消费者角度来说,非常气愤,也十分痛心,虚假广告给我们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记得2010年,我在一家商场买了一床羽绒被,当时他们吹嘘是什么真丝面子,全细鸭绒,非常耐用,吹的瓜瓜乱坠。但用过之后才发现并不是真丝,而且还有很浓重的气味。于是我去商场交涉,商场负责人还不认账,说有气味也很正常。后来我委托一熟人去,再三说服才给换了一条,但也原来的差不多,更没有办法追究其责任。当时要是《新广告法》出台了的话,我一定会去深究他们的责任的。我们消费者是非常反感商家做虚假广告的,消费者花钱买了商品,质量出现问题肯定不舒服,商家可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那么也就会理解我们消费者的烦恼了。自《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我觉得整体情况比过去好多了,特别是商家在宣传方面务实、真实、分寸把握合理,有序,值得点赞。
二、禁止烟草广告对售烟带来影响。
宋翔宇:大家好!我是一位零售户,今年42岁,从事零售经营已经16年了。《新广告法》自2015年元月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由于《新广告法》加大了禁止公共场所对烟草广告的宣传的力度。所以一年来,明显感觉对烟草销售有所影响。
众所周知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近年来,不仅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增大,而且各国法律对烟草广告也有着日趋严格的规定。在现行广告法的基础上,新广告法全面收紧了对烟草广告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媒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为防止厂商“打擦边球”,该条第二、三款又禁止了两种“借机搭车广告”,一是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二是烟草厂商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应当说这样的规定下,烟草广告的生存空间极小,厂商“打擦边球”也变得非常困难,一些非常隐晦的烟草广告都无生存空间,我能想到的宣传途径只有烟草销售终端、企业内部等非公开场合以及非正式印刷品了。此外,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二十二条进一步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我们周边户外烟草广告全部撤了,一年来对卷烟销售影响还是很大的。首先是烟草公司不能在户外公共场所做烟草广告,很显然这不利于消费者对新品烟草的了解、熟识,不利于零售户公开宣传。其次是一些有关烟草的报刊、媒体也不能赤裸裸地对烟草进行宣传。也不利于中烟公司对相关品牌进行解读、宣传,因而对消费者的认知、接受有很大限制。再者就是客户经理在宣传指导零售户做卷烟销售时也有一定制约,不能随意、无序宣传。另外零售户在买卖卷烟时也有一定制约,不能在公开场所进行卷烟推介。
因此,每当店里进了新品,我只能采用店内张贴小告示,或者同微信、QQ等方式联络熟人帮忙宣传。一年来与过去相比,卷烟销量有所下降。当然究其原因或许是多方面,但是新广告法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其实除了烟草之外,酒水也受到一定宣传制约,所以感觉酒水买卖也有所变化。不过我作为零售户,还是站在国家大局方面思考问题,支持国家的政策,拥护新广告法。同时我也会尽心尽力,想一些办法和对策来拓展卷烟销售,挖掘潜在商机,力争卷烟销售能有所起色,支持行业发展。
三、自觉遵守新广告法有利于生意。
李立春:大家好!我是工商局市场管理部门的一位职工,今年48岁。前面一位消费者和一位零售户代表分别谈了《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自己的看法、认识和体会。我觉得谈的还不错,《新广告法》的实施对一些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位工商管理工作者,认为无论是谁,无论职位高低,社会地位如何都必须自觉地遵守《新广告法》。这个法律内容详实,条例清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是有红线规定。每一个公民都必须自觉地遵守,违法必将受到处罚。
特别是作为经商者如零售户,也必须自觉遵守《新广告法》,不能总是想法子剑走偏锋,逃避,甚至打擦边球,那样是很危险的。不仅不利于自己的生意经营,可能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在这里我再一次郑重向大家提出,自觉遵守《新广告法》,自觉按照相关要求守法经营,绝不越红线,不抱侥幸心理。其实,我们守法才是真正地有利于自己生意的!作为零售户想自己的生意红红火火,财源茂盛这本正常,无可厚非,但是守法经营是前提,守规经营是基础。没有哪个人能超越法律之上!
主持人:《在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应该说在多方面对居民生活、对各行业都有一定影响。但是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制约地。做守法公民,无论是什么职业,都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自己的事,干好自己的行业,唯如此才能更好地推进自身事业的良性发展,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处罚!最后衷心感谢三位嘉宾参与我们的节目,期盼下次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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