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每逢消费者的节日,各地都会举办形式多样的打假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版护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打假、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众所周知,卷烟属于易仿制商品,假烟的出现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犹如市场“顽疾”,扰乱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侵犯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卷烟打假,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假冒卷烟,人人喊打”之声势。笔者发现,在打假维权宣传方面,一些专卖执法部门习惯于3.15当日,在附近广场或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点,悬挂条幅、散发传单、讲解真假烟识别知识。活动结束,也就“偃旗息鼓、收兵回营”,等待翌年3.15到来。
不可否认,3.15宣传参与人多、影响面大,肯定有效果,但笔者总觉得,上述宣传模式似乎有点“过节”的味道,参与者习以为常、应付差事的多,消费者“走马观花”看热闹, 过了此节收获少。由此,笔者认为,专卖法规宣传日不仅仅依靠3.15宣传,需要丰富载体,点面结合,扎实宣传,持之以恒。为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供专卖同仁借鉴参考。
一、走出思想认识“误区”
当前,部分专卖人员对专卖法规宣传,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一是法规宣传“劳民伤财”,作用微乎其微,多数理由是:经过行业多年精心治理,市场上假烟越来越少,守法零售户越来越多,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用不着在宣传上花费人力、物力、财力。二是法规宣传“底气不足”。个别专卖人员觉得,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吸烟有害健康,烟草行业受国家专卖制度保护,控烟禁烟呼声高,社会对烟草行业有看法,争议较大。因而,在个别专卖人员眼里,对外宣传烟草专卖法,老感觉“底气不足”或“低人一等”。比如,当消费者发牢骚“既然吸烟有害健康,为啥国家还要种植烟叶、生产销售卷烟?”等问题时,一些专卖人员不能做出正确解释,反倒被消费者驳斥的哑口无言、徒增烦恼。三是法规宣传花钱要少。有的专卖部门在法规宣传上舍不得投资,怕花钱。有的挂个条幅、发个传单而已,有的年年使用陈旧、过期的宣传条幅、传单、展板和假烟样品,有的为了节约费用,更不愿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宣传。
笔者认为,开展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宣传,专卖执法更需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宣传到位了,客户的配合度就会增加,执法阻力就会减少,工作也就好开展了。因此,希望专卖战线的部分员工,要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走出认识“误区”,确保法规宣传扎实细致、及时到位。
二、创新法规宣传工作机制
法规宣传不同于广告宣传,来不得半假虚假成分。但在宣传方式上,要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切莫墨守成规,固步自封。
一是传统载体不能丢。发传单、做展板虽然显得不够先进,但在宣传实践中,依然是消费者的最爱。因为传统宣传比较直观,合乎大众“口味”。所以说,传统载体不能丢。问题是要在制作上做文章、下功夫,吸引消费者眼球。在传单印制上,建议按照普法、维权、告知三类,采取问答形式,精心编写宣传内容,做到言简意赅,短小精干,让消费者和客户爱看、常看,牢记心中。在展板制作上,要以卷烟打假、证照管理、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为四大板块,斟酌标题、精选图片,配好注解,科学设计,展板大小合适、轻巧耐用,便于装卸,让“展板常下乡,巡回至门店”,有效发挥展板的宣传“阵地”作用。
二是宣传机制常态化。常态化、持久化是做好专卖法规宣传的关键所在,也是增强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的有力保证。,基层专卖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卖法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注重方法步骤,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宣传效果。强化专卖人员法规培训,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学法、普法、用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传单、短信、QQ群、微信圈四结合,加大入户进店宣传频次,及时通报身边典型案例,提升客户法律知晓率,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三是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教育违规户是法规宣传的另一种形式,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以法规宣传为先导, 注重对违规户的思想开导、行为引导、现场劝导,坚持依法行政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最大限度化解执法矛盾冲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自愿接受处罚,回到经营“正轨”,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三、各个层面要重视法规宣传工作
工作好不好,与领导、部门及员工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法规宣传也不例外。首先,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重视。一要参与制定本单位专卖法规宣传活动制度、计划,精心安排部署,舍得宣传投资,确保顺利开展、富有成效;二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宣传活动,为其他同志树立榜样,通过亲自宣传,也能从中了解客户和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有利于促进工作。三要亲自督查专卖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狠抓落实整改,确保宣传活动扎实细致,不走形式,富有成效。其次,专卖部门要重视。作为法规宣传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更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与实施,确保每次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评估,真正做到深入群众、家喻户晓。再次,当地政府要重视。烟草局属于条管单位,但也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宣传方面,要协调工商、公安、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烟草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而言之,专卖法规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相信,随着“法治烟草”建设的逐步推进,烟草专卖法规宣传工作一定会更加扎实细致,入细入微,成为专卖执法工作的重要“帮手”和“助力器”,但愿在2016年的3.15宣传活动中,广大卷烟客户和消费者,能从中了解到更多的烟草专卖法规和真假烟识别知识,不断增强打假维权意识,共同监管卷烟市场,更好地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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