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当前在国内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规范管理作为“提升行业规范管理形象”核心内容,愈来愈成为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支点,行业各单位要不断深化两项工作,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切实提升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笔者现就推进规范管理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规范管理的形势与要求
国家局历来十分重视内部规范管理工作,近些年更是把规范管理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将严格规范确定为全行业三大建设任务之一,并上升到了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高度。
2014年,中央对央企巡视过程中,发现了“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的突出问题。2015年,中央将巡视40余家央企。国家局指出,“烟草也不是一块‘净土’,存在着招标文件量身定做、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定向评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问题”。
因此,行业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企业“生命线”的高度、保护干部职工的角度,高度重视内部规范管理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采购招标工作。无论是采购招标主管部门,还是其他协助部门,都要围绕问题设置操作流程节点,明确管控措施,提高“真招实招”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形象。
二、推进规范管理的措施
一是完善一系列制度。首先,要根据各省系统实际持续推进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采购管理办法》《五种采购方式程序规范》,及时完善《评委库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三项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逐步建立一套严密、可行、管用的制度体系。其次要落实规范管理五个保障机制,即巩固“应招尽招”的保障机制、构建“真招实招”的保障机制、深化“必须公开”的保障机制、落实“六禁一控”的保障机制、强化“有力支撑”的保障机制。再次,还要紧密结合《采购目录》建立健全配套的《公开目录》,做到明确具体事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节点、公开的载体、公开的路径、公开的主体、公开的方式、受理渠道、反馈渠道等。同时,还要充分依托“两项工作”管理系统,把采购工作各重要环节、关键节点、主要内容依照规定予以公开,确保项目网上运行、阳光操作、及时公开、全员监督。第四,要统一推进步调,把深化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主要力量尽快集中到实现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来,实现民主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形成一系列规范。第一,要编制《采购目录》。各单位每年要收集汇总形成《采购目录》,未纳入目录集中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对不可预见且需要发生的项目,按规定、按程序追加进《采购目录》,切实减少立项工作的随意性。第二,要建立工作模板,将“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必须公开”的制度措施固化为更加明细直观,便于操作和示范的工作模板,重点制订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常用评标办法模版等,为后续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范本。第三,要落实“三关三审”制。落实初审关,由采购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归类、打包各部门提报的需求,形成采购项目,提出采购方式;采购业务主管部门是项目运行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职责。落实复审关,由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业务主管部门提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采购方式的合规性进行复审; 对能够公开招标却拟报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须与采购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二次沟通、调整。落实终审关,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要依据职责,按照既定的会议组织模式,终审项目及采购方式,采取实名票决、现场公布,票决表存档备查。
三是防范一系列问题。第一,要落实“两个认真四个严格”,着力防范采购招标水平不佳的问题。认真制订采购方案,每次项目招标前必须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活动的组织程序,列清各环节实施要点。认真编写招标文件,重点要严密评分细则,科学设置评分因素和分值权重,以客观量化标准为主,使评委评分尺度权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严格审核招标文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查资格条件、排它性条款、评分细则、预算及付款条件等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并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把关;重大项目可聘请地方专家库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严格评标,大力推进商务标与技术标相“分离”模式,商务标得分统一计算,评委只负责技术标评审。严格验收入库,采购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合同逐一把关,确保采购内容和合同完全一致。严格款项支付,按合同注明的供应商银行基本账号以及进度汇款,不得向其它账号付款和超进度付款。第二,要实行“两审两查”,着力防范“买卖资质”的问题。要审供应商资质,查投标人与资质的一致性。重点审核供应商资质原件、项目经理及主要成员“五险一金”缴纳情况,供应商守法经营情况。要审预中标人,查供应商履约能力。重大项目可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调研,判断其履约能力是否与资质一致。第三,要搭建“三个机制”,着力防范“串标围标”的问题。首先是“不易围”机制。要拓宽招标公告发布渠道,以地方党政报刊、政府招标网、招标采购网等业内信息网站为主,提高供应商应标率,降低流标、围标的可能。其次是“不能串”机制。按国家局统一要求,除了“小零散”项目外,其它项目一律实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建立并维护好招标代理机构库,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的产生和组成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重大项目招标过程的关键环节,应邀请社会具有公信力的部门参与监督。再次是“不敢串”机制。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违约责任等警示条款,加大投标人违法违规成本。第三,要抓好“两个环节”,着力防范“转包分包”的问题。要抓好合同签订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法律意识,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关键要素,堵塞风险漏洞;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包分包”责任条款,加大制约力度。抓好履约过程环节,采购业务主管部门要重点跟踪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供应商的项目班子、技术团队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性。
四是严格一系列监管。继续狠抓“六禁一控”工作不放松,严格把好预算关、采购关、监督关三个关口,并定期对落实“六个严禁、一个严控”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立足于“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跟踪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整改,严厉杜绝违法违纪、超越法纪等现象发生。注重规范管理部门督办职能的作用发挥,规范管理部门要通过《督办函》《工作通报》、网络监督、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督办检查采购工作“四个全覆盖”的落实情况,“应招尽招”、“真招实招”两大任务的推进情况,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情况。其它监督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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