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新广告法修订的完成,控烟协会以及相关人士对此仍然不满“禁烟”的力度,甚至有些敏感者对有些媒体文章中一个“烟”字的出现,都会有敏锐深刻的谩骂批评。在广告法进行修订意见征集期间,有专家提出防止烟草广告出现“木桶效应”,即水会从木桶的短板流出,只要有一处法律文字出现模糊,烟草企业便会打出擦边球,像木桶的短板处集中流去。
这些担忧与批评站在禁烟的角度是成立的,但烟草广告不是“全面禁止”而是应该“严格限制”。因为上述的言论如果涉及到法律,便是对烟草行业以外法律的挑战,有些矛盾。矛盾处在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正常交流影响,禁烟的范围涉及到了销售传播自由,所以是与公司法相悖的。而对于广告法的修订内容中,关于“大众媒体”并不涉及到终端销售的宣传。
一是烟草终端悬挂的广告是针对消费者的宣传。二是对于消费者进行的二次传播,是消费者的言论自由。三是如果禁止烟草终端的的营销服务,那烟草终端建设便失去了意义,也就没有了“烟草终端”出现的必要。四是烟草本身是流传千年的一种文化,只是局限在终端上对消费者的服务,对烟草文化的推广。如果在禁烟的视角下,终端建设方面可能会吸引到未成年人的注意,那对终端建设进行一些细节的限制也是合理的。但对其在店内的抹杀宣传会直接侵犯自由,影响烟草行业的正常运转,也是对消费者的无形侵犯。
而紧接着后续进行的中国控烟协会发布的最脏烟灰缸奖得主《一步之遥》,这是最明显的“禁烟”与“艺术”的相持相争。电影艺术也有着传播广告嫌疑的画面,但控烟协会针对的并不是烟草品牌的宣传,而是对”烟“本身的批判。换而言之,烟草行业目前所面临的新广告法并不是针对行业本身的干涉,而是对“烟”行为传播的干涉。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行业的转型发展,市场化取向改革都发出了积极信号,倒逼着烟草企业比其他领域的公司更进一步进行改革的优化和精益化。因为“禁烟”“控烟”涉及到烟草行业的只是营销环节。
虽然短暂的市场范围会缩小,但随之而来的烟草消费税的提高无疑会令市场雪上加霜。提税顺价行为区别于烟草广告法的修订,它是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也是控烟的一种表达。但这种实质性的做法反而间接会刺激烟草商业企业的信心,无形中多出了更多的利润。一种是上层建筑的限制,一种是形而下的控制,两者对行业的影响换一种视角来看,有更多的正面意义。
一是烟草业营销终端建设的优化建设,比如宣传手段和宣传视角的转变,更加适应市场的要求进行灵活应变。二是烟草业的市场品牌布局会在今后更加清晰,原因是提税顺价的结果直接会让烟草品牌的影响力加大,消费者的选择行为会渐渐固化在某一类的价格段位上,更有利于市场品牌的布局发展,对品牌的概念会更加加深。所以,烟草业目前面临的正是“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的境遇,更需要关心的则是行业内的精益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科技化产品以及效益化生产。
那么,在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前,烟草业该如何进行“死亡营销”,便成了接下来的关键之处。之所以称之为“死亡营销”,一是涵盖着对消费者“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二是面对日益严峻的市场形势的警惕与鞭策。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烟草营销的未来之路在哪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烟草文化本身的建设。这里并不是指的是烟草企业文化的建设,而是烟草博物馆里的历史、文化的产业连带一体化。比如中国的动漫产业远远落后于欧美和日韩国家,尤其是日韩的多数动漫材料取自于中国,这种现象便是一种文化产业的断层。烟草文化也是这样,它不仅仅具有文化因素,更有产业的因素。烟草企业在烟草文化如何转换成产业的中间地带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最典型的例子可以参照日韩游戏取材中国古代历史开发成系列经典成功的游戏模式,这是值得烟草企业去效仿的模式以及探究的一个营销点。
二是烟草业品牌的第三业务的间接营销。较为熟悉的便是“七匹狼”品牌的运用,更多人熟悉的是服装广告,而非烟草形象,这是良好的借鉴之路。烟草品牌需要这种潜移默化的营销,无声胜有声的品牌宣传更为重要,也是烟草广告业务的曲面前进。但第三业务的经营也需要一定的市场选择,比如,日本烟草于近日推出灌装咖啡“Roots”等饮料方面的业务,而“Roots”咖啡曾受到包括布拉德·皮特在内的一些好莱坞明星的推广。这两种产品巧妙的搭配,更能提升烟草品牌的档次和形象。
三是烟草业电子商务的尝试。电子商务是未来烟草业发展的一种可能,美国烟草有部分卷烟是通过线上进行销售,并没有相关法律去禁止。但调查显示,网上购买卷烟的行为并不像淘宝一样成为习惯,消费者对于烟草产品更倾向于实体店。这并不妨碍电子商务营销的探索,因为移动互联网的迅速程度会不断渗透到每个行业,烟草专卖制度须与时俱进,更进一步进行上层理念的探索和试验,也是市场营销的一个突破点。
四是烟草终端建设的高端化与立体化。终端店的建设不只是店面的推广与销售,尽量往高档的规格上设计,以更好的凸显烟草的艺术品位,不是为了吸烟而是为了品烟。这种兴趣化的引导也能淡化烟草形象的损害,提升其气质。更重要的是终端建设周围的匹配设施与娱乐休闲性的设计,让烟与生活浑然一体,不会那么突兀,达到融合的境界。同时终端的科技化体验的强调也是锦上添花的需要,多一种尝试,或许会有更多的创造。
烟草业市场营销环节在专卖制度下更加的灵活与敏捷是最为关键的,新广告法的约束下,营销策划的精益性显得更加重要,客户经理须时刻抱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去改善零售环节的缺失。烟草市场需要“广告法”和“提税顺价”的倒逼,对于未来市场的无限变化,烟草业最有限的把握是做好减法工作,减去从田头到消费者的市场距离,获得如今更为重要的数据,以达到各个环节的润滑与优化!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