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门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就是公平、公正。专卖员工如何在行政执法中做到公平、公正,对涉烟案件的处理相当重要。烟草行政执法人员务必做到两点,一是行政处罚行为合乎法律规范,二是不能法让违法犯罪份子拥有反驳的可乘之机。
行政执法行为中有多种执法文书要书写,从专卖稽查到案件处理有各种各样行政执法文书要填写。司法文书对案件有记录作用,不能在文书中留下弊病让案件处理缺乏公平、公正性。如果司法文书填写处理不当会导致烟草行政处罚行为不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案件会迈向一个无法收拾的地步。
笔者以“制作笔录”这个例子来说明烟草专卖局在行政执法行为中文书填写的不足。
说到笔录填写烟草专卖局案件审理员会说,“笔录有什么好研究的,我们制作的笔录大家都能看懂,很科学没有什么问题啊。”是的,你制作的笔录你是看懂了,当地的人是看懂了,如果把它拿到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大家一样能看懂没有什么异议吗?如果对这个提问,回答是不确定,那么烟草专卖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的时候,执法文书的填写用语要规范化,让所有人都能知道明白其中的意义。如果相应司法文书处理不规范就会给行政执法行为带来麻烦,违法犯罪份子就会有反驳的可乘之机。
司法文书的书写要用普通话,拒绝口语方言。有些地方烟草专卖局在案件处理的时候在司法文书上会用到地方语言,这给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了很大的困境。以笔录制作为例,目前卷宗笔录中出现不规范有以下原因:
一是地方特色严重。审理者和被审理者用当地方言在沟通,但是在文书的书写上也用到了方言,这些方言当地人能看懂,但是外地人看不懂。这些卷宗笔录地方特色严重,不能全国通用。用方言填写的文书言辞和普通话有差距,影响文书的正确表达,一旦方言文书有歧意就会使烟草行政执法陷入困境。
二是执法者不重视笔录的书写用普通话。在案件审理时案件审理员和当事人方言沟通,但是书写笔录等司法文件的时候没有用普通话。很多执法人员说自己写的执法文书用了普通话,但是那是用了当地的普通话,不是国家通用的普通话。如此一来这样的笔录不能通用,如果当事人对此提出申诉或者上诉,烟草行政执法行为就会暴露出不足的地方。
如果烟草行政执法行为解决上述问题,在文书表达中使用普通话相关司法文书才能经得起考研。下面笔者简要的说明一下如何在行政执法中改进执法文书。
一是用标准普通话记录。在记录法律文书的时候要精力用普通话去描述相关的文书,不能有语言表述的不精准而出现歧意现象。
二是将方言转化为普通话。书写询问时的地方语言转化为普通户,相关执法人员要增进普通话的学习,将司法文书达到全国通用的境地。
综上,烟草行政执法人员是普通人请用普通话,司法文书的书写用普通话显示公平公正,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就会杜绝潜在的风险。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