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和讯报道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广告法的决定,新广告法中烟草企业变相公益广告被叫停。近年来,从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吸烟,到首部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约束全国烟民,从新修订的广告法加码限制企业烟草广告宣传,到各地控烟条例出台治理烟民公共场所吸烟,中央频出组合拳下大力气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
近年来我国控烟政策不断加码。与其他烟民相比,我国对公务员吸烟的约束更加严格。公务员吸烟需要接受党纪、法规的双重约束。2013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多年来,上至政府、下至百姓,包括社会舆论、专家学者、民间机构等各方,对于戒烟尤其是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共识。然而,虽然不少城市也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但对于一些烟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制约作用。业内人士坦言,我国公共场所禁烟难,某种程度上讲,一些领导干部负有责任。吸烟被视作不拘小节的个人习惯,甚至是“领导风范”的一种体现,见面寒暄香烟“开路”,大会小会烟雾缭绕;一些领导,不管是在主席台上,还是下基层检查工作时,也几乎都是烟不离手。
而且这些领导干部抽的烟正常都是“软中华”以上档次的高级香烟。像这样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一包高档的烟,凭我们领导的工资收入肯定也是抽不起的,这些烟的来源,不外乎公款消费和收礼受贿两条渠道。社会上也流传着“一包烟一月粮,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幢楼”之说,严生影响了领导形象和干群关系。
领导干部在社会诸多领域起着导向作用,有道德示范和行为表率的社会义务,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领导应该发挥社会模范作用,先掐灭自己嘴上的烟头。这样起码有四点好处,一是保护领导的身体健康,能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民生工作中。二是领导不抽烟,少了一项嗜好,也就少了一条被腐化的渠道,少了些许腐败;三是可以节约办公经费,支持国家建设。四是可以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积极戒烟和禁烟,减轻污染,使人们免受吸烟的危害。因此,公共场所禁烟,除了要严管重罚,我们的领导干部自觉做好表率,义不容辞。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