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你有吸烟的自由,但你不能自由吸烟。”这句话从侧面反映出“最强禁烟令”的内涵。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也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禁烟,本条例覆盖范围之广,对象之多也被人们誉为“最强禁烟令”。
然而,《条例》出台的同时,不少人也提出了质疑,从2003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控烟到如今的“最强控烟令”,对吸烟限制的条例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但成效却难以尽如人意。笔者认为,要落实“全面禁烟”,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法规固然重要,但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才是关键。培养公民良好的烟品烟德才能从根本上做到全面禁烟,减少二手烟的危害。
从各个不同方面来看,目前我国控烟的现状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公共场所禁烟现状不一。连日来,笔者走访了多个公共场所,发现在医院、大型超市、校区教学楼、公交车等场所,禁烟效果较为明显,少见有人在里面抽烟。即使有些烟民烟瘾较重也会比较自觉的走出门口再点燃香烟。而像是饭店、茶楼、网吧、会所等相对娱乐性偏重的公共场所,禁烟效果较差,即使张贴了“禁止吸烟”标志,依然随处都能见到吸烟现象。是因为我们的相关控烟条例在前者实施较好而后者实施较差吗?是因为我们对前者吸烟处罚重而后者处罚轻吗?是因为前者烟民少而后者烟民少吗?显然不是,差距的是人们对这些地方持有的不同心理罢了。人们总是觉得在一些文化,医疗,教育场所应该彰显出自己优良的社会公德心,而在娱乐,休闲,餐饮等场所时行为表现得分有所下滑。无法长久保持高标准要求自己折射出的是社会公德建设体系的缺失,也是禁烟难的症结所在。
二、卫生间变烟室。假如在公共场所想抽烟而附近不允许吸烟时,你会选择怎么办?在走访中大部分人给出了同一个答案:“上卫生间”。是的,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在卫生间吸烟或是被吸烟,心里也不会产生较强的排斥感。然而,在卫生间吸烟造成的危害无论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将更大。其一,厕所中氨气的含量比较高,吸烟时一般吸气要加深,这就会增加氨气的吸入量。进入人体的氨气增加,上呼吸道受到刺激加重,身体的防御能力就会降低,很容易患呼吸道方面的疾病。其二,厕所中氧气的含量低,在厕所内吸烟,由于烟草燃烧不完全,一氧化碳、尼古丁、焦油等有害物质的吸入量会增大,对人大脑皮层的损害更为严重。这种状况所蕴含的潜台词便是:很多人是具有一定社会公德的,但是硬件设施还有待完善。
三、被吸烟情况无人劝阻。现实生活中,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出现后,只需要任何人善意提醒一句,超过半数吸烟者会将烟头熄灭。然而正是这些最广泛的“监督者”们,却总是默默忍受着二手烟的危害。这一现象表明人们大多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觉得二手烟的危害还不足以让自己开口制止,殊不知正是这种心理才使得公共场所总有那么一支难以熄灭的香烟。当有一天,社会主义公德建设日趋完善,社会大众真正形成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潜意识,那么距离大家都能对二手烟说“不”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
总之,《条例》虽然制定了吸烟罚款50-500元不等的罚款,但是基于现状,吸烟的处罚如何分级分档,谁来罚,怎么罚等一系列的实际操作性仍然有待商榷。同时,仅仅依靠强制性的措施禁烟仍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只有完善社会公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在人们脑海中形成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意识,每当吸烟时都会考虑周围人们的感受,那么社会公德,这“沉睡的执法者”距离苏醒也就不远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