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云南烟叶信息网报道 2014年以来,在卷烟销量增速回落和烟叶库存居高不下的双重压力下,工业企业购买烟叶的风向也在悄然变化,国内工业企业高等级原料需求趋缓,烟叶等级结构需求低于往年。据初步测算,上中等烟比例保持在90%就基本能够满足需求。国家局明确要求烟叶产区要理性确定优化结构目标,合理配置资源,努力保证供需平衡。优化结构目标过高的产区要降低目标,理性看待上等烟比例,不可脱离市场需求盲目提高上等烟比例。可见,提高上等烟比例不仅要适应市场需求,也要符合烟叶生产的一般规律,“天花板”客观存在,应引起相应重视。
近两年来,烤烟上等烟比例问题倍受关注,个别产区收购烟叶的上等烟比例已经达到70%以上,而且部分烟区借优化结构政策之名,该比例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上等烟比例”通常有两层意思:一是大田中实际生产烟叶的上等烟比例,二是收购上来烟叶的上等烟比例。
那么,一株烟理论上和实际上最多能产出几片上等烟叶,即上等烟比例最高能达到多少,提高上等烟比例有没有限度?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以估算实际生产烟叶的上等烟比例及其理论最大值,以及不同优化结构模式下烟叶的上等烟比例,或可为各地制定优化结构措施和合理提高上等烟比例提供参考。
行业历史值
上等烟比例是反映烟叶生产技术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影响烟叶均价、烟农收入和产区政绩的一个关键指标,因此一直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根据数据统计,从2000年42级烤烟等级标准实施后至2006年的6年间,每年全国收购烟叶的上等烟比例均在40%以下,工商交接检查的上等烟等级合格率一直在60%左右。但从2007年开始,随着卷烟品牌整合、产品结构提升,卷烟工业企业对上等烟需求量激增,各地收购的上等烟叶比例迅速上升,2008年全国收购烟叶的上等烟比例平均达53.4%。但调查发现,各地收购的烟叶上等烟等级合格率明显下降。
为此,2009年,中国烟草总公司通过限制各地上等烟叶和中部烟叶收购比例“两条红线”等手段,推动烟叶大等级比例趋于合理,当年全国上等烟比例回落到41%,等级质量也趋于好转。
随后几年,随着工业企业对烟叶原料的结构需求越来越高,烟叶供需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为此,行业提出了优化结构措施,将不适用烟叶处理在田间,并相继提出了几种不同的优化结构模式,力争提高中上等烟叶的供给比例。
然而,部分烟叶产区又出现了收购上等烟比例攀比现象。有的产烟省份(产区)收购上等烟比例平均值几乎到了70%,个别地市产区甚至接近75%。这种现象不但远远背离优化结构措施的初衷,而且导致烟叶收购等级结构失控、混级严重、等级质量下滑。
2013年,一些产区的上等烟等级合格率不到60%,个别产区甚至不到50%;而且,一些工业企业反映个别产区的整体烟叶等级合格率甚至不到40%。
最大理论值
所谓上等烟比例的最大理论值是指所有田块的每株烟都能完全一致地在最好的条件下正常生长,不受任何干扰,每片烟叶都发育良好,并且调制技术得当,每片烟叶都能烤好和分好,即在完全理想状态下生产的上等烟最大理论比例。它是一个理想值,现实中难以实现。
全国不同产区、不同品种烤烟的单株叶片数不同,单叶重也各异。按单株烤烟可采有效叶为20片计算,则其部位划分为:脚叶3片,下二棚4片,腰叶6片,上二棚4片,顶叶3片。根据数据统计,现设定单株烤烟平均单叶重(指原烟,下同)分别为:脚叶5克,下二棚8克,中部叶10克,上二棚12克,顶叶8克。
按片数估算。根据《烤烟》国标42个等级的外观质量特征规定以及各部位能产出上等烟叶的可能性理论估算,理想状态下一株烤烟(20片)最多能产生12片上等烟(上部4片、中部6片、下部2片),则上等烟比例的最大理论值为60%。
按单叶重估算。根据不同部位的烟叶单叶重估算,理想状态下,未优化结构的一株烤烟20片烟叶共重179克,12片上等烟重124克,则上等烟比例的最大理论值为69.3%。
云南石林烟草公司的杨东升、侯战高等人曾经研究,如果按烤烟单株叶片数估算,上等烟比例的最大理论极值为60%;而在田间对150棵“NC102”烟株的每片烟叶分别采收、烘烤、分级、称重,计算出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最大理论值为65.4%。
生产实际值
所谓上等烟比例的生产实际值是指在农业生产中,实际产出的烤烟上等烟比例。
由于纬度、海拔、土壤、气候、品种、水肥、病虫害、调制客观等因素都会影响上等烟比例,实际值与理论值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采用2009年全国烟叶收购数据和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监督检查数据中的上等烟比例实际值进行估算,因为该年度中国烟草总公司规定了烟叶收购的上等烟比例和中部烟比例限定值,且当时还未实行优化结构政策,相对于其他年份数据更接近烟叶生产真实情况。
2009年,全国收购烤烟烟叶共5131万担,其中上等烟2123万担,中等烟2334万担,下等烟674万担。当年监督检查共抽检1315批次67353把烟叶,其中上等烟26893把,中等烟35296把,下等烟5164把。经统计分析,上等烟叶中实际所含上等烟比例为70.86%,中等烟中混上等烟比例为1.71%,下等烟中混上等烟比例为0%。
按照全国“收购上等烟比例×上等烟中实际所含上等烟比例+收购中等烟比例×中等烟中混上等烟比例+收购下等烟比例×下等烟中混上等烟比例”公式估算得出,全国实际生产上等烟比例平均值为30.1%。该数值为按片数估算的最大理想值(60%)的50.17%,为按单叶重估算的最大理想值(69.3%)的43.43%。
根据以上数据按重量推算,各烟叶主产省份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皆在45%以下,不同产区之间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相差最大有5倍之多,最低的省份为9.8%,最高的福建产区为44.6%,优质烟叶产区云南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不超过40%,广东和江西为37.1%,四川、贵州和湖南在30%左右,东北三省在30%以下,其他省份在23%以下。
在近几年的全国烟草新品种区试和生产示范研究中,“云烟87”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在35.7%~48.3%之间;“中烟100”在25.5%~32.5%之间,平均为29.0%;“K326”品种平均为26.0%;“中烟202”平均为27.6%,“NC89”平均为21.1%。
可见,无论是品种的自身能力还是产区生产水平,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都在50%以下。不少南方基层烟叶工作者认为,上等烟叶比例不可能无限地升高。在实际烟叶收购中,上等烟比例一般在40%~45%较为合理;45%~50%属略有偏高,但也属正常可接受范围;50%~55%就属偏高范畴了。北方烟区由于气候原因实际生产的上等烟比例比南方还要低一些。
优化结构后的变化值
实施优化结构措施后,烤烟的上等烟比例如何变化,各种优化结构模式又能使上等烟比例提高多少?
所谓优化结构就是在大田生长后期去掉烟株部分顶叶和脚叶。假设一株烤烟有效叶为20片,目前有五种优化结构模式。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烤烟》国标规定,顶叶和脚叶不产生上等烟叶,因此,在不同的优化结构模式下,去掉顶叶和脚叶并不影响一株烟所生产的上等烟叶片数,而实际采收的总叶片数却随去掉叶片多少而变化,用单叶重估算亦是如此。
根据以上数据和单叶重设定值,可估算出在采取不同优化结构模式下,且田间去掉叶片措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全国烟叶平均上等烟比例最大理论值和生产实际值。
其中,“上0下3”模式就是未实施优化结构时采取清除下部底脚叶的一般做法,有时生产中会仅清除下部2片底脚叶,若为后者,实际上等烟比例比“上0下3”模式的估算值还要低一些。
由此可见,田间去除部分顶叶和底脚叶的优化结构措施能够提高上等烟比例,但不同模式的平均提升量不同,与未实施优化结构措施比较,全国平均上等烟比例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
在这几种优化结构模式下,如果按不同烟叶主产区产量估算,不同省份之间的上等烟比例实际最大值有较大差异,最高的省份能达到50%以上但不会超过60%,最低的省份只有百分之十几。若仅打掉两三片底脚叶时,绝大部分省份上等烟比例都在42%以下,全国平均不到33%。由此说明,一些产区收购烟叶的上等烟比例超过这些估算值,则等级合格率就会下降。
提高上等烟比例有多种方法
影响提高收购烟叶上等烟比例的因素不仅仅限于生产环节,比如分级水平、价格、考核、利益驱动、供求失衡等非生产环节因素也会影响收购上等烟比例。
就生产环节产生的不适用烟叶而言,也不仅仅来自顶叶和脚叶。产生不适用烟叶的主要因素:一是田间生长发育不良、肥力过大过少或自然灾害会导致烟株各部位产生低质量烟叶;二是采收不当或调制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烟株各部位产生不适用烟叶;三是虽然田间生长发育正常,调制适当,但烟叶处于烟株极端的生理区域位置(底脚叶、顶叶)局限而产出低质量烟叶。
植物的生长发育都遵循其自然规律。当过多地、不适当地去除底部叶和顶叶时,将会影响烟株体内的部分营养物质再分配,造成非正常的生理代谢,进而影响其余烟叶的营养平衡和生长发育,可能降低各部位烟叶原有品质,甚至影响其卷烟配伍性。
因此,单靠处理不适用烟叶,只解决了产生不适用下低等烟的第三个主要因素,并不能解决第一、第二个主要因素。如果一些产区的优化结构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人为提高收购上等烟比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导致收购等级混乱,造成资源浪费。
要提高收购烟叶的上等烟比例,有技术途径,也有管理和政策途径。技术途径包括优良的品种、有效的栽培措施、高超的调制和分级水平等;管理和政策途径包括等级价格、收购人员的职业责任、调拨等级结构需求、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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