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保证烤烟收购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结合烟叶收购站、点、复烤厂等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烤烟收购期间进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该县对进出车辆要求,一是本公司机关车辆进出收购站(点),凭公司的“曲靖市检查专用车辆通行证”放行,无车辆通行证不得放行。二是外来车辆进入收购站(点),依下列规定处理:来收购站(点)交售烟叶的车辆,门卫必须查验该车辆是否具有“烟叶交售服务车”、“烟农乘坐服务车”;所交售的烟叶是否使用烟草公司统一发放的入户预检包装袋;“烟农交售合同”、“烟农身份证”、“预检(交售)登记卡”等相关证件,经查验核对符合要求后,方可驶入。不符合要求或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一律禁止入内。上级烟草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凭“曲靖市检查专用车辆通行证”放行,无该通行证不得放行。乡镇上级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凭“师宗县烤烟收购检查车”证放行,无该通行证不得放行。凡发现无有效证件放行的,处以收购站(点)负责人100元/辆/次的罚款,处以值班人员50元/人/次的罚款。
为切实加强烤烟收购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该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烟站充分认识烤烟收购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层层动员,积极行动,确保烤烟收购期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交警部门密切合作加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烤烟收购期间,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安全宣传车、微博、手机短信、QQ、电视、广播等宣传资源,扩大交通安全宣传。同时针对“多拉快跑”、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情况,交警大队组织执勤民警和宣传民警进入烟站,以摆放安全警示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警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自觉摒弃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烤烟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