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陆良消息 为进一步保证烟农利益,烟叶收购期间,云南省陆良县局结合烟叶收购工作的实际,实行烟叶收购“四公开”,大大提高了烟农满意度。
一是公开烟叶收购价格、收购实物样品。做到烟叶收购价格、烟叶收购实物样品公布上墙,坚持每天对标收购,做到公正、公平收购,既不压级压价,又不徇私舞弊,公开接受售烟农户监督。
二是公开收购皮重。烟叶收购期间,对每台电子称的除皮重量进行公示,严防收购人员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确保收购衡器公开接受社会和烟农的监督。若出现群众举报并属实、行业各类检查、收购系统预警发现衡器不准确,每出现一次,给予点长、仓库员和、微机操作员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情节较重、涉嫌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公开烟叶收购措施。将县局(分公司)内部的烟叶收购纪律、收购管理制度对烟农公开,加大社会各界、烟农对烟草部门和基层收购站点人员的监督,保证基层站点的烟叶收购管理工作有序操作,确保工作透明度。
四是公开烟叶收购合同公示制。在烟叶收购开秤前和收购结束后,分别按村、组将每户烟农的烤烟种植合同面积、合同数量,以及烟叶交售的等级、数量情况以收购点为单位集中公示上墙,接受烟农监督,杜绝私自截留合同,严防一切与收购合同有关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实行烟叶收购“四公开”,增强了全县烟叶收购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广大烟农利益。目前全县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推进,通过县局(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督察组对全县63个栽烟村委会的200多户烟农户随机调查了解,烟农满意度达到了99%。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