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内蒙古消息 近日,为认真规范烟叶收购秩序,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和价格政策,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对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烟叶收购政策。要求烟叶产区赤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要强化责任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计划、合同组织收购,严禁超计划、超合同收购。要加强收购履约率检查,对合同履约或交售烟叶总量和等级结构异常的烟农,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确保收购总量稳定。
二是严肃收购纪律,维护良好烟叶收购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局制定的“七项要求”和“五条纪律”,维护烟叶计划和合同的严肃性。要加大烟叶市场管理力度,密切关注烟叶流向,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烟叶外流。要加强毗邻地区烟叶收购协调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提高烟站服务水平,配备便民设施,为烟农创造良好的交烟环境。
三是加强收购基础管理,提高烟叶等级质量。加强大田中后期管理工作,加强收购过程管理,继续推进全面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烟叶收购预警机制。针对今年极端天气较频繁的情况,要加强灾害预警工作,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雹、防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种烟损失。强化技术服务,要从提高烟叶纯度和等级合格率入手,抓好烟叶质量管理,确保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制定市、县、站三级全面质量管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加强烟叶收购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烟叶收购检查工作。烟叶收购期间要定期自检自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开秤后,每月15日、30日将全市烟叶收购工作检查情况上报区局(公司)烟叶管理部门。赤峰市局(公司)还要掌握各产区严控规模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烟叶收购计划、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和价格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烟叶工作站创优活动开展情况。9月至10月底,区局(公司)要组成烟叶收购检查组,深入各收购站(点),对烟叶收购秩序工作和烟叶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