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云南省师宗县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师宗县2013年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落实合同种植面积和按合同收购加强监督。
一是制定监督检查方法。县烤烟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采用电话回访、系统查询、实地检查三种方式对合同签订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对象侧重于2013年发生种植收购合同调整数量较多的村委会和农户。
二是明确监督检查时间。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合同草签工作阶段),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对合同草签过程中“烟农申请、资格审核、GPS面积核实、种烟资格公示、合同草签公示”等环节进行督查。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烤烟移栽阶段),深入农户、对移栽后种烟地块、面积、品种进行调查核实,对“合同签订、合同公示、合同发放”环节进行督查。第三阶段:8月1日至9月25日(烤烟收购阶段),对未按规定完成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交售烟叶、种而不交的农户进行调查核实。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各栽烟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烤烟工作的领导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考核实施办法由县烟草公司另行制定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