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普洱消息 2013年,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了在云南省建立统一的“政府引导、烟农投保、烟草补贴、全面覆盖”的商业保险模式自然风险管理机制。此举推动了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卷烟上水平”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烟农利益的一项惠民政策。云南普洱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多方沟通、积极协调,为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普洱市局(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建立了政府领导,烟草、保险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风险防控协调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分工协同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实现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全覆盖、足赔付、惠烟农。
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普洱市局(公司)积极利用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座谈会、电台、会议、网站、报纸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烟农全面参与,并下发了《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关于切实加强烟叶生产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确保了商业保险模式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
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普洱市局(公司)根据省局(公司)《云南省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普洱实际,制定了《普洱市烟叶生长期间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投保标准、确定了投保范围和对象,为烟叶自然灾害商业保险模式的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宣传落到实处。为确保自然风险防范机制政策落到实处,普洱加强对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督查,督促检查宣传活动落实情况,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烟叶生产自然灾害商业保险是稳定烟叶生产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是稳定烟农种烟积极性、维护烟农利益的一项惠民政策,我们将按照推进计划,及时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惠及各个种烟农户,确保今年烟叶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