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认真做好2012年烟叶收购工作,切实维护烟农利益,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优化收购环境。
《通告》指出,要认真执行《烟草专卖法》和《专卖管理条例》,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叶活动。对倒买倒卖烟叶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对无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擅自调运烟叶者,按照《烟草专卖法》和《专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通告》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收购计划和产购合同收购烟叶,对超计划、无合同、辖区外的烟叶一律不得收购;要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对样收购,不准压级压秤、提级提价,不准收购混等级、掺杂使假烟叶,提高等级纯度和等级合格率;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收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出台新的补贴、加价或变相加价政策。烟叶款可以通过现款或通过金融机构兑现支付给烟农,严禁“打白条”;要加强对烟农的分级指导和技术培训,做好约时定点、分期分批轮流交售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烟农满意度。
《通告》要求,各级政府要做好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工商、监察、质监、金融、烟草等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按照《烟草专卖法》和《专卖管理条例》严厉查处各种非法收购、倒买倒卖烟叶的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购秩序。
《通告》同时还公布了2012年烟叶收购开始时间和烟叶收购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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