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随着烟叶生产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的发展需要,烟农合作社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各地烟区。然而,建立烟草农业合作社的最终目标能否尽快达成,烟农合作社的成立能否一改传统种烟模式,让农民得实惠,烟草农业协会的成立是否能大大提高农民种烟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高烟叶的质量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待探讨。笔者认为:烟草农业合作社不能“全农皆社”。
一、烟草农业合作社的定位
烟草农业合作社不光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社。有人会问,烟农合作社不是农民的是谁的?笔者认为,烟草农业合作社准确的定位应该是以烟草公司为主体,烟草技术人员为主导,烟农及保险公司等共同参与的合作组织。烟农合作社,烟农只是最直接的参与者,不能全部由烟农自己组织。在我国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很多,大多是专业性很强的,本专业的人参与。但烟农合作社比较特殊,它的直接参与者——烟农,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对烟叶种植的水平仅仅停留在“经验”的层面,如果烟农合作社仅仅是种烟农民自身的组织的话,那只可能是一个简单的集合,对提高烟叶栽培的质量不会有多少积极作用。只有让烟草公司、技术人员、农民、保险公司等共同参与烟草农业合作社,才能形成合力,实现烟农合作社的最终目标。
二、烟草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分析
烟草公司是龙头。要发挥好烟草公司的龙头作用,烟叶产区烟草公司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把各种生产要素组织起来,积极做好烟叶产前的生产准备、产中的技术服务、产后的经营服务等各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烟叶生产风险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烟农的利益。
技术人员是关键。技术人员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从烟苗培植到移栽,到病虫害防治、打叉采摘、烘烤等等100多个烟叶生产的工序,烟草技术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讲解科学的种植方法,正确引导农民种烟,确保烟叶优质品质。
烟农是烟叶种植的主体。主要参与烟叶种植的全过程。对此烟草公司和技术人员要主动引导农民进行烟叶生产布局和适度规模种植要与土地轮作结合起来,保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创新,在提高烟叶生产机械化程度上取得突破,努力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用工成本。要不断引导农民种烟,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育苗、烘烤、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水平,使烟农自愿种烟、简单种烟、轻松种烟、放心种烟。
保险公司是保障。烟叶种植对农民来说是一项风险极大的投资。种烟虽然有国家政策保护,但价格相对稳定,老百姓有一种预期的收益,知道自己种了多少烟,种到什么水平,可以有什么样的收入。但种烟也是有风险的,比如种子风险,有时烟厂安排农民种实验品,这样产量就会减少或者卖不上价。再如,冰雪灾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也会给烟农造成严重的损失。保险公司有必要创新保险机制,形成保险公司和烟农双赢的保险产品,让农民种烟有保障。
三、烟草农业合作社应规避的几个问题
烤烟作为烟区农村经济的主要经济作物,是农民实行经济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烟农合作社若能发挥作用,为烟农创造实惠,一定会受到烟农的广泛欢迎。在建立烟草农业合作社的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1、不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建烟草农业合作社。合作社不是简单的一群烟农的集合,而是一个相对较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烟草公司、烟农、保险公司的共同参与才能实现。
2、合作社要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有些地方基层政府为了盲目的追求政绩,在建立专业合作社方面认为参社的人越多就证明工作越有成效,这是不对的。烟草农业合作社的建立,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3、烟草农业合作社不能损害烟农的利益。应建立烟草合作社初衷应该是形成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这其中比如修建引排水沟渠等会触及一部分农民的利益,需要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把工作做细一些,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总之,烟农合作社就是要按照“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烟草扶持、部门协作,积极创新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组织管理模式,成立合作社,在烟草农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局提出的“甘于奉献,回报社会”的理念,始终把烟农共同致富作为主线来贯穿所有工作,实现烟农减工、降本、增效,促进烟农共同富裕。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