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迅速,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出台扶持和补贴政策,并降低合作社成立门槛,对出资额度无严格要求,拿几个农民的户口本,确定一个固定场所就可注册。
然而,正是由于注册容易,农民合作社数量便迅速增涨起来。部分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朝成夕散屡见不鲜;一些合作社缺乏运行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形同虚设,虽有规范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但大多流于形式,社内的资金使用不规范;有些合作社成立只是干部或少数农民“单方”意愿,而非民意,并无成立的实际意义,其目的无非是骗取国家的扶持政策及补贴资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实用技术普及推广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快农村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如果合作社的这个功能不能凸显出来,那么这个合作社就是“空”社,既不能成长也没有生命力。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抱团发展农村经济的好举措,但成立后更应该关注合作社如何成长。笔者建议,首先对即将新注册的合作社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意义及前景规划进行分析,充分考虑农民意愿,慎防“单方”运作,甚至出现“骗补、骗扶”现象;其次,国家对合作社进行资金扶持后,相关部门应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防止挪作他用或截流;其三,要对现有的合作社进行一次梳理,淘汰一些没有实质意义的“空”社,对“空”社建立注消机制,克制盲目成立合作社而忽视其实体运行的问题。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