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伴随着现代烟草农业的蓬勃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在烟区相继出现。以合作社为纽带,烟农们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截至2019年,全国已建立烟农专业合作社1305家,烟农入社率达到96.2%,“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生产组织方式愈发成熟。
面向未来,推动合作社管理规范化、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多元化,是建设现代化烟叶产业体系、推动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4月2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合作社发展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中国烟草》专访中国烟叶公司,对《指导意见》的印发背景、意义、亮点等进行解读,以更好地推动《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推动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
与时俱进 发展质量“高”起来
解读一: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中,烟农专业合作社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历经多年发展,烟叶产区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烟叶生产而言,合作社是小农户对接现代化大生产的重要平台,是烟区产业兴旺和促进烟农增收的重要载体,也是创新生产方式和建设原料基地的重要力量。
实践证明,烟农专业合作社推动了烟叶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规模化种植与专业化分工,缓解了农村劳动力减少与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的矛盾,也保障了烟区基础设施持续发挥作用,实现了减工降本、烟农增收。与此同时,合作社通过标准化、流程化作业,推进了烟叶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先进适用技术到位率,有力保证了优质烟叶原料保障。
解读二:国家烟草专卖局此次印发《指导意见》,有怎样的背景和意义?
2007年以来,伴随着现代烟草农业加速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驶入发展“快车道”。201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推进综合服务型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界定了合作社的建设原则、职能定位、目标任务等,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此次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则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推动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与时俱进地对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国家对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18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指导扶持服务,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
从烟叶生产来看,2019年全国户均种植面积达到14.4亩,全国职业烟农达到25万户,逐渐成为烟叶生产“主力军”。种植技术进步和规模化种植程度提高,都对专业技术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倒逼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为烟农提供更优质的专业服务。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以“规范、提升、发展”为中心任务,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合作社实现管理规范化、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多元化,不断提升烟叶生产质量、供给质量和烟农增收水平,推动烟叶产区产业振兴和乡村发展,助推现代化烟叶产业体系建设和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
解读三:聚焦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指导意见》明确了哪些基本原则和目标?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坚持烟农主体、坚持行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和坚持普惠共四项基本原则,为推动烟农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发展目标上,《指导意见》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在行业示范社创建的基础上,引导打造200家“民主管理好、设施管护好、服务效果好、产业发展好和社会反响好”的五好示范社。在持续加强合作社扶持的基础上,创新打造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开创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新方式、产业化发展新模式、烟农增收新业态。
加强规范 内部管理“严”起来
解读四:在肯定发展成果的同时,烟农专业合作社还存在哪些“短板”?
目前,全国已建立烟农专业合作社1305家,涌现出一批以云南祥云县城川烟农合作社、贵州水城县米箩合力烟农合作社、四川会理县南阁惠民烟农合作社、湖南桂阳县鸿运烟农合作社、重庆万州区永辉烟农合作社、陕西洛南县惠农烟农合作社和河南洛宁县兴业烟农合作社等为代表的示范社。其中,鸿运、永辉和惠农合作社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家多部委联合授予“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荣誉,有力推动了烟叶生产转型升级。
但是,烟农专业合作社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部分合作社存在管理不民主、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此,《指导意见》将推动合作社规范管理作为中心任务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合作社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指导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明晰烟草行业与合作社的关系。
解读五:《指导意见》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一是规范治理结构。合作社应依法设立、登记,依据《合作社法》完善章程及相关制度。烟草公司要指导合作社健全并落实好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推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二是规范资产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厘清资产结构,分类指导合作社对各类资产划清权属、建立档案、入账处理。在资产管理上,《指导意见》要求合作社按照成员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和烟草行业补贴形成的资产进行分类,要求在合作社章程、实物移交协议中明确约定保障烟草补贴设施资产的完整性,确保烟草补贴设施专项使用。
三是规范成员管理。合作社要对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其中,烟农成员至少要占全体成员的80%以上。此外,《指导意见》还对成员账户和成员权益作出了进一步规范,烟草补贴设施折资量化额与成员出资额共同作为成员参与合作社民主决策、盈余分配的重要依据,实现普惠共享。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合作社实行独立财务管理,依法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在规范盈余分配方面,专业化服务、烟叶配套产业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实际交易量(额)进行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
五是规范社企关系。合作社作为独立法人,与烟草公司具有平等市场地位。烟草公司按照“引导而不代替、扶持而不包办”的原则,对合作社进行指导和扶持,推动其健康发展。在明确行业监督责任的同时,《指导意见》也对行业工作人员参与合作社管理划出了“红线”和“禁区”,进一步规范了社企关系。
与时俱进 发展质量“高”起来
解读六:针对合作社专业服务的提升,《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哪些着力点?
首先,提升合作社专业化服务能力。
围绕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合作社拓展移栽、施肥、中耕、采收、运输、拔秆等薄弱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加快形成覆盖烟叶生产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围绕设施装备应用提升服务能力,按照“两头工场化、中间机械化”的要求,持续加大育苗、耕整地、移栽、植保和烘烤环节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新装备配套。围绕减工降本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合作社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要求,努力降低烟农种烟成本。
其次,提升合作社服务市场化水平。
运用互联网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一站式烟农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发布专业化服务供求信息、质量评价,开展交易量数据统计分析,提升为烟农服务质量。依托平台,烟农可以选择服务并下订单,合作社按订单开展服务,烟草公司在线下开展技术指导和扶持。此外,服务平台还将在推进服务评价市场化、服务补贴市场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解读七:“以烟为主、多种经营”,是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趋势。近年来,合作社多元增收产业取得了哪些进展?《指导意见》对合作社增收产业发展提出哪些新方向?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烟区依托合作社,建立起了“烤烟+萝卜”种植模式,促进烟农增收 /红河州局(公司)供图
近年来,烟农专业合作社拓宽经营范围,发展多元化产业,有效促进烟农增收。在云南大理,全州12个县市共同出资240万元组建云香萃联合社,建立云香大理电商平台,以“润色添香”品牌统一经营烟农增收产品,形成“联合社(成员社)+烟农(零售户)+涉农企业”的运营模式,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3089万元,净利润239万元。在贵州毕节,威宁县13家合作社入股建立烟秆炭基肥生产基地,3年累计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