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随着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卷烟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狡猾,卷烟犯罪分子的违法经营手段日趋隐蔽、复杂。分析当前卷烟犯罪分子的发展方式,主要是形成以家族化、网络化、团伙化的贩假趋势,假烟向内地转移、向农村转移、向小城市转移的势头不减,辐射范围广、网络成员多。同时,作案团伙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分工明确、协作紧密,活动时间和地点隐秘,网络成员十分顽固。
早在2011年笔者就曾分析过工作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各类涉烟犯罪案件,他们的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点,既是需要从非法生产卷烟的生产地,即:福建、云南、广东、河南等生产地,通过物流运输渠道输往销售地,不管是以家族化,或者以老乡关系为纽带,分工明确,部分人员在生产地组织制造非法生产卷烟,部分人员到销售地进行销售,都是以此种方式进行运输的。针对物流运输环节的监管,在《浅析卷烟打假物流监管的重要性》一文当中进行过较细致的分析,今天主要是分析贩假、售假的终端环节,即如何有效加强对辖区“名烟名酒店”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守法、依法经营。
一、加强对“名烟名酒店”监管的重要性
随着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加强,和各级单位始终保持打私打假高压态势,把“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作为打假破网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卷烟打假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辖区卷烟市场监管,加强对食杂店、便利店等业态的零售户进行规范、整合,引导它们规范经营。并每月按时对此类业态的卷烟零售户库存情况进行盘点,了解这些零售业态的实际需求,将此情况在专销联席会议上向卷烟经营业务部门进行反馈,卷烟经营业务部门在营销策略上制定合理的营销与服务政策,尽可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有效的避免了销售假冒卷烟犯罪分子最终端的货源需求供应,确保其销售的假冒卷烟只能通过自身的终端销售渠道流入卷烟市场,这样即为卷烟打假破网监管重点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即辖区内的“名烟名酒店”。所以,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卷烟打假破网的终端环节即是加强对“名烟名酒店”的监管力度,在许可证环节上严把“名烟名酒店”的市场准入关,有效杜绝此类新型零售业态的发展。
此类“名烟名酒店”属于聚集性发展为主,在一个区域内最少会出现二户以上这样的商店,而且此类经营者对外宣称是互相帮助,美其名曰生活困难,没有生活技能,只有从事销售经营,该类经营者大部分属于家族化、或者是以老乡关系为依托。但是该类“名烟名酒店”店面装饰豪华、店内经营项目单一,店堂环境美观,给消费者造成一种档次较高的迷惑假象。
此类“名烟名酒店”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各种档次的酒类品种齐全,且经营者当中部分人员对我们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较透彻,涉烟违法犯罪呈现预谋性、隐蔽性和作案时间长等特点。经营者的心态就是通过销售假冒卷烟,谋取不正当利益,获利后将现有的店铺进行转让。此种行为对当地卷烟市场的冲击特别大,极大的危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如何研判分析各类“名烟名酒店”
随着新型零售业态的不断发展变化,各类以销售名烟名酒的商店也在不断的增多,而且经营者为了迎合销售市场的发展,对各自店堂环境、经营品质、经营范围等方面精益求精,力求从视觉、感官、服务等方面给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享受。所以我们要学会认真分析研判各类“名烟名酒店”,这样才能确定监管目标,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一)从分析经营者个人信息着手
人是第一生产力,一切经营发展离不开人这一固定因素,所以对名烟名酒店的分析,第一步应当从经营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着手,籍贯地址,或者是否在当地经营时间较长久,如果籍贯地址不属于当地户籍,那么至少是在当地暂住五年以上,经营者才会属于踏实经营,正规发展。反之,经营者如果属于外地户籍,且在当地暂住时间较短,那样涉嫌贩卖假冒卷烟,谋取暴利的可能性非常的大,那些人都属于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获利后就及时将店铺转让,到其他地方继续进行从事贩假、售假行为。
(二)从店内从业人员着手进行分析
笔者从2012年在当地辖区内查获的国标案件分析,“名烟名酒店”内的从业人员都属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虽然这些违法烟贩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抗打击能力,手段极为狡猾,而且见到我专卖执法人员特别热情,属于见面熟,表面多金、大方、爽快,经常会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不符也会隔一二个月再次前来申请办理,力求对我专卖执法人员熟悉,对我专卖执法开展反侦察手段,此类人员还有一个独立特点就是,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属于高中文化程度,言行举止粗俗,这类经营者是重点监管的对象,十有八九都是贩假、售假的违法分子。笔者根据此类情况的推断,今后一二年内,此类“名烟名酒店”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会与当地人加强合作,或者雇佣及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经营申请资料等信息都是以当地人的个人资料为主,他们进行后台销售。因为正规的名烟名酒店,从业经营人员是当地销售名气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连锁店,或者是通过自己奋斗努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程度的烟酒店,从与他们的言谈交流中,你能感到经商者经历拼搏后自身沉淀的独有的商人气质,多了一分沉稳、思虑。与涉嫌以“名烟名酒店”经营为幌的那些人,轻狂、肤浅、赌徒心理等有着质的不同。
(三)从销售物品中分析判断
正规的卷烟经营者都会及时配备齐全各自销售的物品,尤其是对利润空间较大的烟酒,更会力求保障货源充足,而且消费者进入店铺内购买时,经营者会及时将所需物品准备齐全,且价格执行到位,不存在搞价、低价销售等情况的发生。但是,对于“名烟名酒店”在消费者需求购买时,一般都是货源数量有限,都属于真品。卷烟数量不会超过五条,他们深知传统送礼物品都是以双数为主,所以就会在其店铺内准备成单数物品,如果消费者以数量不够,还需要购买该类物品时,经营者便会以各种理由及让利等方式,引诱消费者等待调货,如果消费者不能经受利益诱惑,那么调过来的物品基本都是以假冒商品为主,进行鱼目混珠,销售后无正规发票或手续,使消费者维权得不到保障。
三、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此类涉烟违法行为
卷烟打假未有穷期,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了我们烟草专卖执法行政管理部门卷烟打假的力量,虽然当前卷烟打假形势上存在线索发现难、案件深挖难、取证工作难、办案人员在涉烟网络案件的查处打击方面经验不足等实际问题,但是我们要始终对制售假烟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有假烟必有网络、有网络必有大案、有大案必要追刑”的案件经营理念,注重案件查处环节的线索经营,延伸情报网络,提高案件经营水平。打破正常工作时间的限制,大力开展对名烟名酒店的打击力度,有效开展“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