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福建人,2012年4月,他在网上认识了王某。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王某知道张某能弄到假烟,他告诉张某,有好生意可以合伙干,只要张某在淘宝网上注册一家卖茶叶干货的网店就可以了。
王某自己在淘宝网上有两家店铺,叫“好日子批发城”和“好又多烟行店”,有很多买家光顾。王某会让买家先到到店铺里拍下需要购买的香烟,再根据买家的需要到注册的那些“茶叶”网店里,通过一些销售各类假香烟的专业术语拍下相应的香烟,最后让“茶叶”网店店主销售发货。如此,张某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王某也可以从中赚取一些差价。
两人一拍即合,以这种方式一干就是三个月,赚了16万元。
但是,2012年7月开始,之后的两个月里,张某通过各种方式都联系不到王某,张某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他心里慌了,隐约感觉到王某可能出事了。 9月19日,张某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果不其然,7月10日,王某就被湖州警方抓获了。
王某,25岁,安徽人。毕业后,他就找到了一份网络优化工作,一干就是两年。但是,几个月前,他接到了一个优化假冒伪劣卷烟网站的工作。起初,他也只是优化网站,渐渐地,店主让他发布一些假冒伪劣卷烟的广告,说是可以从中赚取外快,王某陷了进去,之后就开始在网上主动联系一些网友合作卖假烟。
近日,吴兴区法院以张某、王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