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无业游民徐某从广州购入假冒各大品牌卷烟的包装纸,转手加价卖给香烟贩子用于其制售假冒卷烟。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09年6月,45岁的徐某下岗了,正愁没事做。一天下午,闲来无事的他遇见了以前的同事老陈,见老陈手里拿着一大包香烟感到很奇怪,“现在又不是春节,老陈买那么多烟干啥?”。此时,老陈突然把徐某拉到墙角处,将他搞的“副业”告诉了徐某并邀他一起挣钱。徐某听到有挣钱的机会,立马答应了下来。原来,老陈口中说的“副业”就是卖假烟。
制售假烟的环节错综复杂,一般分为制作假包装纸、制作烟草、包装成品假烟等。徐某干的就是中间这一环节,即销售假包装纸。同年,徐某从广州购入大量的假冒专供等商标标识、包装纸,并出售给江苏人程某,每次交易6大包。据徐某交代,1大包假冒名牌烟的包装纸可以生产8套假烟,程某购买的6大包可以生产48套假烟,每套就是50条一箱假烟。徐某从中赚取每套几十元的差价,再由程某转售给香烟贩子尤某。旺季时他和程某每月交易两次,淡季时两个月交易一次,货款当场结算。
2013年1月,有关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查获尤某制售的大量假冒名牌的香烟。一开始尤某还辩称这些香烟都是专供烟,不能公开在市场上销售,他购入后把其“专供”外包装拆掉,再从程某处买来假冒的普通烟盒、包装盒,然后把拆掉包装的香烟装入假冒包装内,最后套上塑料纸即作为成品烟公开出售给别人。但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现场查获的836条烟均系假冒伪劣卷烟。此前一天,执法人员还在另一窝点查获了程某囤积的大量假冒等品牌卷烟外包装。
法院审理后认为,2009年6月以来,徐某累计销售假冒卷烟商标标识交易额达134万余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徐某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此外,制售假烟的程某等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