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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烟出台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01月24日 来源:烟草在线江西消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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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江西消息  近日,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印发了《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就会议分类和规模、会议召开审批流程、会议费报支审批和结算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细则》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细则》指出,会议要实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会议规模。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半,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二、三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要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细则》强调,会议费要实行事前审批、事后结算和报支审批。会议费按照“谁承办、谁结算”的原则,统一由会议承办部门进行结算,并严格按照会议费报支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会议费实行事前审批。会议承办部门在会议召开前,须填写《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费审批单》,并报有关领导审批。会议费报支时,承办部门需提供会议计划审批文件、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超年度会议费预算、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或变更会议内容而未履行审批程序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细则》还重点规范了会议召开的计划审批流程。规定一、二、三类会议必须全部纳入年度会议计划管理。年度会议计划批准下发后,会议承办部门不得擅自变更会议内容、地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但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按要求填写《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外会议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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