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为加强调研工作的管理,提高调研质量,根据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部署,日前,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台了《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省公司机关各部门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和行业内外调研活动的申报、执行和报告的工作程序。
办法的制定以“四个有”为原则,即“有计划、有记录、有反馈”。
一是有计划。调研活动实行计划式管理,各部门应于年底前提交下一年度基层调研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
二是有报告。办法要求调研活动结束后,调研小组应撰写调研报告。报告要围绕主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是有反馈。办法明确,调研工作归口部门需根据公司领导批示,将基层调研结果作为落实整改的依据反馈给基层单位。
四是有记录。办法规定,调研工作归口部门必须按“一事一档”原则对调研事项进行归档。
办法的制定为更好地规范调研工作程序,贯彻行业有关政策和制度,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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