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重庆消息 近日,为推进全市烟叶生产科技示范户培育工作,使烟叶生产科技示范户队伍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促进全市烟叶生产科技示范工作健康发展,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出台了《全市烟叶生产科技示范户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包括总则、申报与遴选、服务与管理、权利与义务、考核与奖励五个方面的内容。
《办法》明确,烟叶生产科技示范户是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较高生产种植水平、依靠科技发展烟叶生产的种烟农户。能够带头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带头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带头采用现代生产方式、带动辐射周边烟农。
《办法》指出,培育科技示范户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和现代生产方式运用为突破口,以“优质、特色、生态、安全”为核心要求,配套相应政策措施,培育新型种植主体,提高适用技术到位率,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提升烟叶标准化生产水平。
《办法》对培育科技示范户的目标任务也进行了明确,即力争用3—5年时间,全市培育200户左右科技示范户,带动200个左右科技示范村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得到积极开展,烟叶生产GAP得到广泛应用,标准化生产实效得到有效提升,全市适用技术到位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