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被告人唐某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淘宝网多次向买家销售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香烟,总额高达8464474元。经广西宜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唐某终因自己的不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经查:2008年开始,被告人唐某使用注册名为“鑫鑫鑫金鑫鑫鑫”、“蓝香1981”、“做什么都爱”等七个淘宝账号在淘宝网上向全国各地销售香烟获取利润。销售总额高达8464474元。2011年3月9日,被告人唐某在宜州市城中东路其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用于贩卖的七星、骆驼等218种品牌香烟共2373条,总价值人民币293520元。
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香烟,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总额高达8464474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宜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指控被告触犯的罪名成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