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摘自东方烟草报 为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印发《创建优秀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优秀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活动。
《实施方案》指出,联合重组后的省级工业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四大中心”从管理主体向经营实体转变,逐渐转变为相对独立的非法人实体。省级工业营销中心作为“四大中心”之一,既是卷烟销售的主体,也是服务营销的主体,全面加强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建设,成为了迎接未来挑战、适应市场需求、培育重点品牌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提出要努力建设基础管理扎实、创新活力较强、管理民主科学、职业道德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的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通过创建工作实现重点品牌的稳定增长,加快推进“532”、“461”品牌发展目标,完善品牌培育方法,创新营销策略,提升营销能力和水平,努力保持良好的市场状态,做到销量稳定、价格坚挺、秩序良好、结构提升,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具体目标为:2012年,创建优秀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活动达标率在15%以上,2013年达到50%以上,2014年将达到85%以上。
《实施方案》还对团队建设、经营业绩、营销管理、营销服务、品牌文化建设、规范经营等达标项目,确定了具体指标。
《实施方案》强调,创建优秀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活动要在国家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牵头,以省级工业公司为组织和考评主体单位抓好落实,重点做好动员部署、制订方案、全面推进、考核验收、总结提高五个阶段的工作。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持标准、总结提升,同时把“235”教育实践活动植入到创优活动中,努力做到“两个至上”固于责、“三个始终”立于心、“五种意识”践于行,务求创优活动取得实效,努力促进省级工业公司营销中心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