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山东消息 2012年7月16日,国家局联合检查组在济南召开反馈意见会,通报山东中烟开展“两项工作”、贯彻落实171号文件及巩固治理天价烟和过度包装工作成果专项检查情况,对下一步规范工作提出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检查组第五组组长、整顿办副主任马宁,山东中烟党组书记、总经理韩林参加会议。
2012年7月9日开始,国家局联合检查组一行4人对山东烟草工商企业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听取汇报、抽查文件、会议记录、填制相关报表、调阅具体项目卷宗、以及登录门户网页查阅和市场访查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和济南卷烟厂开展全面、深入、系统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公司党组和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支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表格,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检查组认为,山东中烟党组高度重视国家局所部署的“两项工作”、贯彻落实171号文件及巩固治理天价烟和过度包装工作成果的一系列工作,及时组织传达贯彻,精心安排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积极进行整改。特别是在流程完善、制度梳理上,能围绕大局、提高认识、突出整改、狠抓落实,总体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努力、整改及时、成绩显著,并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就制度改进、继续加强管理、深化办事公开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问题和指导性意见。
韩林代表公司党组衷心感谢国家局检查组的指导和帮助,表示完全同意检查组的意见,虚心接受提出的问题,将以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实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反思,对问题和意见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和不出现新的问题;二是迅即整改,无论是自查、国家局检查,还是回顾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将迅即整改;三是不断提高,进一步总结完善规范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局“1+5”的工作重点和“235”教育活动安排,推动规范和发展工作再上新水平。
山东中烟党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反馈意见会。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