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北部湾新闻网报道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一男子凌某,购进大量假冒伪劣香烟出售,近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凌某进行宣判,判决被告人凌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11年8月8日,被告人凌某绞尽脑汁为赚钱,在未经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处购进假冒伪劣卷烟在钦州市钦州市区内以低价销售。
2011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的租屋处共查获卷烟792.8条。经钦州市烟草专卖局检验,并经钦州市钦南区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查获的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属于假冒伪劣卷烟,共价值人民币8949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违反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储存烟草制品伺机销售获利,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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