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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涧三人擅自收购初烤烟叶被判刑

2012年04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南涧消息 作者:饶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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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南涧消息  2011年10月6日,云南省南涧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有人把非法收购的烟叶藏至碧溪乡回龙山村委会瓦片头社王某某家。

  南涧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联合南涧县烟草专卖局赶往碧溪乡回龙山村委会瓦片头社突击检查,当场在碧溪乡回龙山村委会瓦片头社王某某家中查获涉案当事人袁某某、陈某某寄存擅自收购的初烤烟叶6349公斤,其中堆放在室外的初烤烟叶经称量为4910公斤,堆放在室内的初烤烟叶经称量为1439公斤。经南涧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当事人袁某某、陈某某擅自收购的6349公斤初烤烟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65963.00元;涉案当事人刘某某擅自收购的初烤烟叶经称量为3686公斤,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6352.00元。

  涉案当事人袁某某、陈某某、刘某某无法提供烟叶收购资格证而进行烟叶收购活动,此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三名涉案当事人对擅自收购烟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南涧县公安局按程序对涉案当事人袁某某、陈某某、刘某某刑拘。2012年2月29日,南涧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非法收购的初烤烟叶,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非法收购的初烤烟叶,并处罚金2000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收购的初烤烟叶,并处罚金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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