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海关缉私局隶属潍坊分局立案侦办一起走私烟丝进境案,查获涉案马来西亚产烟丝100千克。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二十余次在境外购买烟丝,夹藏于零食包装盒内走私入境,用于销售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反走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广大群众要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邮寄物品进出境相关规定,莫因贪小便宜吃大亏。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