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消息,由于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二、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
(一)军事单位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二)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
(三)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四)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包括军旗、军徽、武警部队徽、八一、勋章、领花、胸标、臂章等。
三、严密组织「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这一政策的落实,不仅是对军队声誉形象的维护和国家经济环境的治理,更多是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冒充军队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良商家打着「内部特供」、「军队特供」、「国家机关专用」,在烟酒专卖店等场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要以为碰上了好烟好酒,其实这种烟酒多半是假货。
尤其是在元旦、中秋、春节等高档烟酒的销售旺季,一些不法经营者就会开始「疯狂」推销假冒、仿冒高档烟酒。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内部特供」、「军队特供」等凭空捏造的噱头。
除了上述带有明显特征的「假烟」之外,再为大家分享一些分辨真烟与假烟的小技巧:
1.手机对准条形码扫一扫,有出产地和标准价格是真烟。
2.烟丝黑色且经常断火是假烟。
3.真烟不会中途熄火,一次性能燃完,真烟的烟灰是灰白色里面没有硬块或者梗,假烟烟灰是黑色而且有梗。
4.真烟点燃后有自然香味,假烟味道不纯有点苦辣。
5.真烟的钢印有深有浅,整体很有立体感。假烟的钢印深浅基本一致,没有明显的立体感。
7.真烟热封处有垂直的竖线,假烟一般为斜线或者有鱼鳞状的气泡。
8.看卷烟商标纸印刷油墨。真烟商标纸采用环保油墨印刷,无刺鼻气味,总体印刷效果饱满,色泽艳丽有层次感。假烟大多采用劣质油墨印刷,有一定刺鼻气味,总体效果粗糙,主次色调不协调。
最后,销售假烟会受到哪些行政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销售假烟将面临众多处罚,提醒广大卷烟经营者,切不可为了小利而以身试法。同时也提醒各位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部分商家捏造的「噱头」冲昏头脑,从而造成不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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