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月内,随着国家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子烟产业迎来了新一轮的“振荡”,有人迷茫,有人愤怒,当然也有人依旧对电子烟充满了希望。
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恐怕要数第二十六条了,“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这意味着,5月1日后将买不到各类水果、花香、咖啡等口味的电子烟了,给市场带来了不小的“恐慌”,有人发消息称囤了数万颗各类口味的烟弹,终点店铺也开始涨价,有媒体报道涨价幅度超过20%,而且货源越来越少,能买到的口味也越来越少。
不过,还是要提醒囤货的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在产品备注的日期内使用,避免产品变质,进而影响消费体验甚至是身体健康。
从市场反应来看,正式版《办法》大大超出了市场预期,不仅消费者不理解,很多企业、品牌也有些“猝不及防”。有些极端的消费者,直言不会消费烟草味烟弹,就此和电子烟告别,这也算是戒“烟”了。
那么——
为什么要禁售各类丰富多彩的口味呢?
水果味、花香味、植物味和烟草味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对电子烟监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监管初衷是为了规范与秩序,把野蛮生长的电子烟拉回应有的位置。
因此,电子烟只能存在于给定的赛道上,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能玩出什么花来,不是企业和消费者能决定的。未来,电子烟的产品只能做减法,而不是加法,也不是乘法,不存在所谓创新发展。
客观来说,至少在一段时期内,电子烟都不能够“威胁”到传统烟草的税利贡献。别再说什么“国家打压电子烟”的“傻话”了,卷烟是专卖品,烟草是垄断行业,核心作用就是贡献利税。电子烟既想挖烟草的“墙角”,还想不被纳入专卖监管说得过去吗?
回在产品层面,既然是烟草专卖,在产品上就要附着明显的烟草特征,不能以烟草外的口味去吸引消费者。
有专家表示,“如果是以戒烟为目的,那应该是保持烟草口味,而不应该有各种水果、花香、植物等口味。过去实践也证明,这对于青少年诱惑力特别强。”
去年,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接近半数在13-15岁阶段第一次开始吸用电子烟,过去30天吸用过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国外的一些机构也对电子烟口味做出了约束,比如美国FDA在PMTA审核中就只通过了烟草味和薄荷味两种口味,也认为调味电子烟会吸引更多青少年,必须限制电子烟口味。
可能会有人不满了,“青少年中抽卷烟的也大有人在啊,怎么不去禁烟啊,凭什么只限制电子烟啊”、“我们是成年人,保护青少年是专卖部门的工作,不能一竿子打倒所有人”。
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是包括烟草专卖部门一直在做的工作,电子烟当然也在专卖监管的行列。作为有害健康的专卖产品,即使电子烟是面向成年人,那也只能是满足最低需求,而不是创新需求,这违背了其所谓“戒烟”的初衷。
还有业内人士担心,此次在国内禁售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大量“调味电子烟”恐从非法走私渠道进入国内市场。这就交给专卖、缉私部门吧,相信他们会严格执法,保护国内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维护国内电子烟市场秩序。
总之,一味的抱怨、咒骂,只会让人陷入盲目、狂热的泥沼无法自拔,唯有正视现实和客观规律,才是这个行业应该做的。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