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这是一张民国36年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的派令,长37.5CM、宽34.5CM,金黄色麦穗图案簇拥着两幅交叉的国民党党旗,党旗中央为齿轮型徽记,内有“生产局”字样。派令内容为:兹派高亚杰为东北生产管理局锦州分局处理课课员,比照委任三级支薪。
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是国民党政府在东北光复后成立的管理机构,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乘苏联红军撤离东北之机,相继进占沈阳、法库、辽阳、抚顺、铁岭等地,并成立东北生产管理局,用以接收、管理日伪遗留下来的工厂,沈阳、营口卷烟厂的前身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当时即被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接收管理。
在一份民国36年4月15日东亚烟草公司总经理蔡家声写给东北生产管理局的汇报材料中曾这样记载:“查营口烟公司与本局东亚烟草公司性质相同,兹为统一事权发展业务起见,着将营口烟公司归并该公司经营,以专责成除令营口分局转饬遵办,并派本局人事室主任张子嘉前往监交外合,行令仰该员克日前往,将该公司印信、文卷、钱款、家俱等项逐一点收清楚,造具四柱清册各二份,会同具报,以凭查核,而便存转为要,此令。”可见,东北生产管理局与东亚烟公司的隶属关系仿若烟草专卖前,沈阳轻工局与沈阳卷烟厂的隶属关系一样。
而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所属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则由东北生产管理直接委派,委派人员则多为东北生产管理局的科长、科员或分局人员,如:东亚烟草公司第二任总经理孙绍兴便是由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辽北分局调任到东亚烟草公司的,而第三任总经理李春辉更是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事务科科长。有趣的是,第二任总经理孙绍兴到东亚烟草公司后,考虑到经营上的盈亏,曾对组织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精减职员达50余人,遭到精减职员的弹劾,以任用私人、吞蚀公营事业利润等理由,联名将其上告,最后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不得不又将孙绍兴调回到局里,另行任用。
国民党东北生产管理局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管理着435家企业,而这些企业解放后全部由工业部进行了接管,沈阳卷烟厂当时是由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企业管理局进行的接收。原东北博物馆馆员、沈阳市文史馆馆长、辽宁省政协常委、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主席沈延毅,光复后就曾任东北生产管理局秘书处处长,亲身经历了那段时期东北生产管理局的人员更迭。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