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王朝统治阶级内部一部分人纷纷筹办洋务。在洋务筹议中,有一个人喊出了征收烟草税的主张,这个人便是马建忠。
马建忠,字眉叔,1845年生于江苏丹徒一个天主教徒家庭,自幼受到西学熏陶,长大后入上海徐汇公学,即圣依纳爵公学学习。1876年,为探求中外得失之故,马建忠抛弃科举,赴法国留学。在法期间,他学习了英、法、希腊等国文学,而且还涉猎西方先进的政治、经济、科技知识,曾被驻法公使郭蒿焘聘为翻译。1879年获博士学位归国。
当时,李鸿章正在兴办一系列洋务事业。而专门研究西学的马建忠便成了李鸿章办理洋务的得力助手。1881年,受李鸿章差遣,马建忠赴印度同英国人谈判。在谈判中,马建忠提出“鸦片流毒,中外腾谤,当寓禁于征,不可专重税收”。虽然当时他的观点未被采纳,但得到英国人赞许。1882年,朝鲜发生政变,朝廷派马建忠、丁汝昌、吴长庆等带兵前去“平乱”,事后归国。1884年,李鸿章委派他为招商局总办。1899年,马建忠著成《马氏文通》,成为我国第一部较全面系统的语法专著。1900年,马建忠病故。
马建忠长期奔走域外,时有论说记述,“欲上下中外之古今”,“究其兴衰之所以”,并结集为《适可斋纪言纪行》。他在《上李相伯覆议何学士奏设水师书》中谈到建水师筹款的第二项建议时,说:“水烟、旱烟饥不可粟,寒不可衣,前明本在例禁;近日吸者,不论男女,十有六七。统计天下户口,扯计大县不下百万,中小者约五六十万。今年至少科计,每县吸食以十万人计,每人日捐钱半文,一县得钱五十千,一年得钱一万八千串;通各直省一千三百余州县,计一年约可得钱二千万余串……查英国岁收烟税二千余万,法国近四千余万,其它各国,少亦至数百万,此事之可为者二也。”马建忠的主张虽不成熟,但却谈出了烟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并援引英、法等国的例子,显示了他雄厚的西学知识。他知道这些建议不会为清廷采纳,故在文章最后说,其建议乃“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洋烟洋酒初入中国,海关皆免征税款。而对中国出口的大宗产品,如丝、茶等,国外却征收重税。对此,1890年,马建忠在《富民说》中提出:“吕宋烟、葡萄酒等货,外洋征税甚重,有值百抽百者;而通商税则皆以为洋人自用之物,概皆免征。修约则可重征其税,而减轻出口税之数亦可因以取偿矣。倘使总署王大臣(王文昭)坚持其议,各国必能就范。”此文再一次强调了征收烟草税的重要性。
马建忠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其征收烟草税的主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并为清末民初筹办烟草专卖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