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子”、“胖子”、“眼镜”、“农民工”、“收破烂的”、“瘸子”、“秃子”……,这样一些称谓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司空见惯,似乎也没谁觉得有什么不妥,长此以往,便习惯成了自然。几年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对此类称谓,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个子矮的人不应该叫矮子,应该叫欠高者或高障者;比较胖的人不能叫胖子,应该叫身体宽大者或体宽者;老年人不可叫老头,应该叫高年者或乐年者;回收垃圾、清扫大街的人应该称为资源回收者或环境工作者或卫生工程师或城市美容师;应该把现在流行的农民工叫做工人……。
有人说,歧视性语言是一种“语言暴力”,它伤害的往往不是当事者一两个人,而是一个团体、一个阶层,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阻碍,净化语言环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途径。
俗话讲:“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打人不打脸,说人不揭短。”在日常的生活中,歧视性语言稍有不甚就会从我们的嘴中溜出来,说者无意,听者寒心,有时甚至伤害了对方的自尊心,令人充满悲观。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每个人不管从面容上以及形体上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再怎么好看也有瑕疵,从做人的角度讲,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优点比他人的缺点,花有凋谢期,人有衰老时。况且,有些瑕疵是与生俱来的,不是自己能改变能决定的,谁不想光彩照人,不幸却偏偏降临了。另外,从事的工作不同,个人能力的差异,没有贵贱之别,高低之分,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尊重,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来自社会的尊重。作为我们个体而言,无论对什么样的人都应给予尊重,虽然我们帮不了他们太多,但我们可以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和人文关怀。
生活中,成人间的习惯性称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诸如:“民工”就是从事苦活脏活的代称,“收破烂的”就是从事最低等工作的劳动者,同学间不叫名字,叫“眼镜”或是“四眼”、“胖墩”等等,孩子们明白,这些都是个人缺陷,不友好不尊重的叫法,充满着歧视和不怀好意。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从语言上和谐,消除语言上的歧视。语言上的和谐,展示着社会的和谐,同时又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体现,应引起我们的注视,加以纠正消除。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