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从部队退伍来到了现在的单位,论年龄在单位里我是个小字辈,与我一块来的其他退伍兵,大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各自忙碌着谈恋爱结婚,也顾不上搭理我。因为年龄的缘故,单位里与我为伍的人也很少,各自有各自的小家,我就倍显孤单。
当时,我的父母在西安通信学院,除了“长途跋涉”回家陪父母过礼拜天外,那时候可去的地方太少。下班后,一个人回到宿舍里看书,上夜校读大专、读本科,复习功课,应对考试。
一个礼拜天,因通往学院的道路被雨水冲垮,父亲来电话告诉我,不要回家,学院的班车接不了我了。我只好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直到下午感觉有些疲惫,便下楼到操场上转悠,因是礼拜天,单位里也没什么人,我看见食堂门外的水池处有人在洗衣服,走过去想聊聊天,走近一看,是一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鼻子小眼,很秀气,很文静,一打听,原来是单位总务科老吕的三姑娘,名为静。小丫头很健谈,跟我一点不生分,据她说她早就知道我,是听她爸说的,她爸经常在家里提及我,而且让她向我学习,多看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静每到闲暇时,就来找我要书看,小丫头到我宿舍来也不拘束,在书架上找她喜欢的书,有时候,书一拿就躺在我的床上,夏天时,图凉快,靠着墙坐在水泥地上。
渐渐地,我们之间没有了辈分的隔阂,偶尔还开个玩笑,她时常弄个恶作剧,将我的复习资料、教材藏起来,尤其是在快上课、快考试时,急得我到处找,找到了,才知道是她干的,被我捏疼哭鼻子,生着气走了。
过不了几天,又嬉鼻子笑脸地来找我,继续导演她那花样翻新的恶作剧。
转眼间,她中学毕业,考入了师范学院音乐专业,我跟她开玩笑道:“俗话说: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她笑言道:“我很喜欢小孩,对小孩我很有耐心。”
一晃四年过去,她分到了市里一所中学,做了音乐老师。此时的她,已经出落成一个,身高一米七0,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发现她对我已不是过去的以长辈相待,时不时地关心我的个人问题,经常对我讲,她要对我如何如何。
在我心里,她是个小丫头,惹人爱的小姑娘。
她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晚上六点来钟,我刚从食堂打来饭菜回到宿舍,她拿了些罐头,一瓶葡萄酒紧跟着就进来了,我一愣,问她,你这是唱的哪一出呀?她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咱俩一块过吧?
我又问她,你妈爸知道吗?她很羞涩地低头说道:我已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
笑言间,她说出了她喜欢我。
我告诉她,我和你爸是同事,让人笑话,是坚决不行的。
那天晚上,她是哭着离开我的宿舍的,临出门时,她向我大喊道:你是个懦夫,大傻瓜!
没几天,我接到上级部门的调令,前往机关就职,从此,与她没有了联系。
后来听同事说,她和她的同学结了婚。
在她父亲去世的时候,我和同事去她家悼念,她和我的所有同事一一打了招呼,惟独到我跟前她形同陌路。
送走她父亲不久她便离了婚,多年以后,她又找了一个与我一样大的同事成了家。
二十几年过去,这个小丫头我时常想起,每每想起心中依旧清新,犹如昨天。
世上有许多事情难以说清楚,更道不明白。青春时的记忆最为深刻,因为,此时的心是纯净的,没有被世俗所染,一切源于内心,发于内心,又深深地记于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