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外出散步,离小区不远的道路两旁,是自发形成的一个跳蚤市场,应有尽有,附近的居民闲了到这里转转,顺便淘点宝,因不收取任何费用,摊点所售物品较为便宜,因此,每到傍晚时分,这里是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快走到路口,看见远处停着一辆城管执法车,车头醒目的“城管执法”字样清晰可见,走近一了解,即将高考,该道路暂时不许摆摊设点,十几名城管工作人员聚在一起聊天。借着路灯,我发现执法车的车牌号码的第一个数字或是字母被白纸贴上了,为了看清楚,又怕城管人员看出我的意图,我佯装漫不经心,走到车后,对车牌上贴的纸试着往下拽了拽,沾得很紧,再到车前察看,所用纸张一样,所贴位置一样,毋容置疑,是故意所为。
堂堂正正的政府执法部门,在正常履行职责,却将车牌号遮挡住,是为遮挡什么?是怕交通违章被电子眼拍上?还是怕群众记住车牌号,暴露车辆的真实身份?还是收缴占道经营者的物品后,怕经营者上门索要?还是怕与群众发生冲突,老百姓记住车号而寻找打人者?等等,让人绞尽脑汁,难觅真正目的。无可置疑的是,无论有一千条理由,遮挡车牌号对不住的是“城管执法”这四个字,执法者先在做违法的事,又如何去纠正违法者,也没有哪一条法规规定,执行车辆就可以遮挡车牌号,就可以与众不同。
作为执法者,更懂得法律的严肃性,更应注重自己的言行,给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我们却开着遮挡着车牌号的车辆来执法,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难以取信于民。我们应是正人先正己,捍卫法律的尊严,彰显良好的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心服口服。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