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争议,引起不必要的诉讼,6月1日,勐腊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垄断司法解释》)相关内容。勐腊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垄断司法解释》的新闻发布稿,了解了垄断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第三部分全文学习了《垄断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了原告的起诉方式、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举证责任分配、免证事实、专家证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等涉及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各个方面。学习过程中,勐腊县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段洪德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切实起到为卷烟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作用的高度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此次对《垄断司法解释》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勐腊县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推动了“六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和“三个依法”工作的规范运作。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