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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盒上的艺术之花

2014年04月0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中国文化传媒网编辑整理 作者:邬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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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花,即火柴盒上的贴画。在方寸大小的火花上,不仅能反映自然风光、风土民俗、文学艺术,还会忠实地记录历史风云、社会变迁,犹如一部“小百科全书”,一卷写实的历史画卷。

  火花寓意火柴盒上的艺术之花,由此而得名。火柴刚产生的时候,火柴上并没有贴画,随着火柴盒包装出现,生产厂家需注明厂名、商标等内容的需要,火花便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火花,当推1827年英国史托克登公司出品的“约翰·华克”牌火花,火花上印有最早制成摩擦火柴的英国药剂师约翰·华克的头像。华克牌火柴比世界上第一枚邮票“黑便士”,还早诞生13年。

  我国生产火柴的时间比较晚,长期来使用的是国外火柴,因此民间通常把火柴称为“洋火”,后来才改称“自来火”。

  1879年,从日本归国的广东籍华侨卫省轩在佛山建立了广东巧明火柴厂。为了抵制“洋火”,巧明火柴厂印制了我国最早的火花——“舞龙唛”,这枚火花图案为四个小童舞龙,风格古朴喜庆。在1908年以前,除巧明外,广州地区的文明阁火柴局、太和、振兴、义和、老怡和、广中兴、华兴等七家民族火柴厂的产品也相继仿效使用过“舞龙唛”商标。

  然而,巧明火柴厂因设备较为简陋且又是手工制作成本高亏损过多最终难以为继,于1908年停业,被日本商人吞并,并改名为“巧明光记”火柴厂。日本商人通过领事馆向清政府施压,声称其他厂使用“舞龙唛”商标属于“侵权行为”。而清政府外交衙门照会日本公使,称龙是清政府的国旗,因此,国人以舞龙为商标与外国人无关,不属侵权。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广西梧州火柴厂还在使用“舞龙唛”商标。如今,随着打火机的普遍应用,火柴厂纷纷关门,火柴已经很少使用。由此,与邮票、烟标并称世界上三大平面收藏的火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其收藏价值迅速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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