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摘要:本文通过对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现状分析,查找现有工作模式亮点和不足,重点阐述基于“PDCA”模式,改进现有工作模式,按照“突出事前防范、强化事中控制、深入事后总结”进行循环管理,从“处罚型”向“管理型”转变的具体对策。
随着“卷烟上水平”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卷烟经营秩序规范要求逐步提升,国家局姜成康局长多次明确要求切实解决卷烟非法流通问题,省局多次专题部署治理工作,各市州局积极贯彻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从今年上半年查获案件情况来看,治理的效果不容乐观,迫切需要深入思考与认真对待。下面将分别从现状分析、问题查找、治理方法等几个方面探讨综合治理非法流通的工作模式。
1、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基本情况
1.1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现状分析
现有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是按照营销内控、内部监管、专卖管理、纪监追责的原则,实施营销内控和专卖内管两条线管理:一方面各级烟草公司对卷烟购进、销售、配送三个重点环节,实施营销内控管理;另一方面各级烟草专卖局实施内管派驻模式,按照内管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体系规定,通过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案件查处等监管方式,实施内部同级监管。
1.2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流程分析
1.2.1事前防范的工作流程:一是通过实施客户组分级货源投放和品牌管理,进行营销内控。二是通过对零售户入户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专卖走访服务。三是通过员工培训和内管经营意见提供,进行内部管理。
1.2.2事中控制的工作流程:一是通过执行内控制度,进行营销内控。二是通过处理预警查找异常线索,进行内部同级监管。三是通过市场案件查办、线索核实,进行专卖监督管理。
1.2.3事后追责的工作流程:一是通过即时报送查获真品卷烟条码,进行一案双查。二是通过对同级或下级卷烟经营企业非法流出卷烟的调查核实,进行内管定性处理。三是按照违规的定性,进行责任追究。
2、现有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亮点和不足
2.1现有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亮点
2.1.1事前防范的工作流程解决了机构设置的问题。通过分设稽查大队、专卖科、内管(法规)科、纪检监察科,制定“三级”监管联动机制(市局、县局、中队),实现了“控、查、处、督、究”职责分立,理顺了“谁规范、谁执法、谁管理、谁监督、谁追责”的问题。
2.1.2事中控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制度完善的问题。通过“专销”两条线完善专卖内管工作体系和营销内控制度,初步实现“广、散、布”立体式、多维度的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度,理顺了“管什么、怎样管”的工作体系。
2.1.3事后追责的工作流程解决了责任追究的问题。通过执行卷烟非法流通“冲一罚十、查一奖十”的规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真品卷烟非法流通内部责任追究办法,达到了严惩违规操作落实责任追究的目的。
2.2现有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的不足
现有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事前防范”主要是营销内控,“事中控制”未达到要求的效果,实际的治理侧重点在“事后追责”,“重事后,轻事前”现象明显,从具体的流程细节分析:
2.2.1事前防范工作流程存在的不足。营销内控管理方面:一是内控制度亟待完善,现有制度只明确了管理要求,对制度执行没有明确具体考核措施。二是营销货源供应不能满足客户需求。三是营销人员服务质量、客户管理、品牌管理达不到要求。四是系统客户组分级不准确。专卖监督管理方面,缺少联动治理协作机制。内管同级监管方面,缺少横向协作机制。
2.2.2事中控制工作流程存在的不足。营销内控管理方面,缺少内控重点的预警机制。内管同级监管方面,预警滞后导致异常线索发现不及时。专卖监督管理方面,对内管异常线索监管能力不足。
2.2.3事后追责工作流程存在的不足。目前执行的《卷烟非法流通内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中,执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只要分管片区流出一定数量的真品卷烟,涉及的责任人均追究责任,表面上看“威慑力”是有了,但是内部人员“躺着中枪”可能行很大,易导致抵触情绪,达不到总结整改的目的。
3、卷烟非法流通综合治理具体措施
下面,我们基于PDCA模式的过程控制循环管理要求,重新梳理流程节点,从“事后检查、违规处罚”,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总结”转变,从“处罚型”向“管理型”转变,调整现有的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模式,真正使非法流通治理工作关口前移。
3.1突出事前防范,探索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的长效机制
3.1.1卷烟购进环节需把握需求、精准营销。要组织好适销对路的货源,持续做好半年货源计划的调控和月度货源衔接工作,定期预测客户需求和采集卷烟品牌市场价格,确保购进货源更加贴近零售客户需求、贴近市场实际,使结构调整与市场需求相符合、与品牌发展相促进、与市场状态相适应。
3.1.2卷烟供应环节需品牌管理、公平供应。一是品牌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品牌进入、退出机制,根据品牌市场动销情况制定品牌调控策略,为市场表现较好的品牌协调增加调拨货源,对市场表现较差的品牌进行限期整改,退出不适应市场的品牌。二是货源投放方面,在制定和调整客户组分级限量政策之前,要听取内管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系统自动分配货源,加强市场调控,做到均衡投放、按需投放、公平投放。三是内控管理方面,对市场价格低于“一价制”的品牌停投查找原因作出调整,要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品牌,采纳内管建议,动态调整投放的策略,控制因市场价格差异的卷烟流出。四是在促销管理方面,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一个严控”,控制因区域促销导致的卷烟流出。
3.1.3卷烟销售环节需品牌培育、客户服务。一是营销人员综合能力提升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销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营销、品牌培育、客户管理的能力,确保其挖掘市场引导消费工作职能有效发挥。二是量化指标的考核方面,通过逐步弱化量化指标、强化品牌培育指标的考核系数,达到侧重品牌培育的目的。三是品牌培育方面,按照“532”“461”品牌发展战略布署,制定本区域品牌培育战术,通过综合测评品牌本地生命周期,分阶段提升上摊率、控制满足率,有效避免因客户库存过大导致的卷烟滞销外流。
3.1.4在横向协作方面需健全机制、协作配合。一是要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专卖、营销、内管、物流、整顿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要持续推行专卖内管、专卖稽查、客户经理、卷烟配送员“四员”联动协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内管意见的流转机制:监管的线索提供,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停歇业客户订货、不法烟贩套购卷烟等情况,要及时反馈内管部门查找内部违规线索;提出的内管意见,接收部门要回复未采纳原因或采纳后执行情况;查出的监管问题,内管部门要明确有关业务部门整改的时限;移交的问责追究,纪检部门要将问责情况反馈给内管部门。
3.1.5在纵向管理方面需三级联动、考核挂钩。持续实行“三级”监管联动机制,实行分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各县区局(分公司)要将卷烟非法流通指标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中:一是营销人员内控制度的执行考核,重点查零售户实际销售能力与系统自动细分等级的相符度(是否及时下调)、查零售户基础信息(是否为烟贩收购提供便利)。二是专卖人员内管制度的执行考核,将异常线索的调查情况、反馈情况、案件查办情况纳入考核。三是内管员及稽查员(内管)岗要进行履职考核。
3.2强化事中监管,探索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的工作格局
3.2.1在内控管理方面需制度完善、营销备案。一是完善内控重点预警制度,将内控敏感品牌指向的客户纳入服务重点,严格执行零售指导价管理,指导其合理设置安全库存,由各分公司统一定期上报客户名单至营销中心,进行停投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营销内控制度,实施客户订货结算信息、客户组类型的动态管理,对拜访客户过程中发现的异动情况,及时联系专卖人员查处,同时报内管部门备案,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三是县级分公司采纳的内管意见,客户经理要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并在当日的工作小结中体现,由营销片区统一将落实的情况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报内管备案。
3.2.2在内部监管方面需内管牵头、线索提供。内管办要及时对营销中心货源投放、营销策略开展同级监管,牵头加强对卷烟打码、电话访销、网上订货、物流配送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及时提出内管意见建议,通过数据采集查找异动品牌,比对市场需求和销售能力,下发异常情况处理表至内管组,内管组要对同级分公司内控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排查内管预警信息查找异常线索,通过不定期开展专项重点检查,及时将线索指向的具体零售户、品牌数量提供给专卖部门。
3.2.3在专卖管理方面需专卖监控、从重打击。一是异动线索的调查核实,要采用分析、询问、盘库、证据收集等方式,锁定异动零售户、库存大户为专卖重点市场监管对象。二是非法流通的案件查办,要积极组织协同相关执法职能部门,以侦破跨区收购倒卖卷烟网络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非法经营卷烟活动,确保形成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的高压态势。
3.3深入事后总结,探索治理卷烟非法流通的整改提升。
3.3.1在零售户管理方面需定性准确、管教并重。在卷烟非法流通“一案双查”过程中,一是流出地稽查员(内管)岗要做好甄别:对无外流主观故意的零售户以宣传教育为主,做好相关的防范工作;对存在外流主观故意的零售户则在严肃批评并取得保证后,根据其实际销售能力,提请营销中心调低该涉案品牌的货源投放系数。二是客户经理对整改后被管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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