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做为执法人员,秉公办事、依规章执法是烟草专卖执法者的责任,打击制假售假、查处违规行为不仅表明维护国家利益的决心,更是为了服务大众维护公平。很多零售户因为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缺少了解,难免在销售过程中容易接触到外渠道卷烟、假烟,并因此受到处罚。每每听到这些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深感做为执法者,没能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普及是工作的缺失。现将规范经营问题进行如下说明,以期帮助零售户提高规范经营不销售外渠道卷烟 何为外渠道卷烟,一直以来是零售户较为模糊的概念,该类卷烟是指非当地烟草批发企业供货的卷烟。在我们熟知的卷烟类型中包括无码卷烟、外地标识码卷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经营该类卷烟属于违规行为,是烟草执法机关重点检查对象。
外渠道卷烟的流入,干扰了区域内卷烟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零售户卷烟销售利益上的不平等,这种投机倒把的行为对守法经营户的打击是非常严重的。执法人员坚决打击销售外渠道卷烟行为,保障更广范围内零售户的共同利益。规范经营抵制假烟危害 销售假烟是消费者群体深恶痛绝的。劣质卷烟及仿包装卷烟,不仅在口感香气照真品卷烟差强意等,在制作工艺上的生产不规范、原材料未经筛选、添加有毒香料,都可能造成严重的身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根据上述条例,存在所述的经营行为都涉嫌违反专卖法规,经营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刑法追究。
假烟危害严重,从零售户而言,不仅将丧失道德操守,还将增加与消费者的隔阂,对自身利益的损害也较大。客户经理决不姑息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违法分子严惩不贷。
希望广大零售户能够规范经营,通过合理方式获得良好效益。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监督监管,更好的发挥职能,配合零售户守法经营。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