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赣州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弘扬新风,最近,江西赣州市局出台了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督查组组成人员。作风建设督查组组长由市局领导轮流担任,督查组成员由督查组值班领导随机抽调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督查职责。检查和了解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分公司)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纪律执行情况,向市局党组报告督查情况,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做好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明确督查方式。作风建设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和随机督查两种方法进行。日常督查由市局领导带队对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局(分公司)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客观如实地记录督查情况,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四是明确督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行业行为规范,以及干部职工上下班作息制度、在岗工作状态、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情况。
五是明确奖惩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区分情节轻重情况,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绩效工资、轮岗或待岗、纪律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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