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大余消息 日前,江西大余县局荣获“赣州市第八届(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大余县局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大力开展“慈善一日捐”、“看望留守儿童”和“保护环境”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切实提高市场管控能力,深化服务指导,帮助零售户提升经营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烟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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