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近日,《浙江省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完成修订并正式下发,标志着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从健全管理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入手,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作为干部管理纲领性文件,浙江省局(公司)此次《干部管理工作规定》修订前后历时近半年,充分吸收了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局下发的《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新精神、新要求,把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与行业改革发展要求及浙烟商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深入推进本土化实践。
修订后的《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共15章87条近12300字,准确体现党管干部原则的坚决性、好干部标准的导向性、干部人事工作程序的完备性和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规定》主要对干部管理做了10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更加突出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二是取消了对年龄的硬性限制,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三是新设“动议”环节,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四是明确破格提拔的条件和情形,建立破格提拔制度规范;五是完善民主推荐机制,新增了可以先进行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六是严格考察人选标准,明确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六种情形;七是完善了干部考察内容和形式,注重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八是明确竞争性选拔的适用条件,完善了竞争性选拔机制;九是完善干部交流工作机制,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十是新增“十不准”纪律要求,强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干部管理工作规定》修订的完成,将为浙江烟草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推进浙烟商业改革转型凝聚强大“正能量”。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