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辽宁消息 近日,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通知,对全省行业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作出系统规定,进一步规范卷烟品牌引入退出工作,促进重点品牌发展壮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通知指出,全省行业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遵循“市场导向、择优扶强、提高效率、公平公开”总体原则,立足于提升卷烟经营总体水平和营销效率,确保市场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促进行业重点品牌健康成长,营造公平、公开、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保障工商零一体化利益。
通知强调,全省行业卷烟品牌引入退出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其中,省局(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全省行业新品,定期组织全省行业品牌(规格)清退工作,对引入和退出的品牌(规格)进行公示,定期维护全省卷烟批发价格目录,负责对各市局(公司)品牌(规格)引入和退出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备案。各市级局(公司)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管理细则,负责对本地区全部在销、引入、退出卷烟品牌(规格)进行调研、分析、评价等相关品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退出品牌(规格)的库存清理工作;负责向本地零售客户、消费者进行卷烟品牌(规格)引入退出通告、解释,并推荐替代单品。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省行业卷烟新品引入退出工作应从品牌、品类、低焦油三个维度进行分析的工作要求,并细化了根据每一维度引入退出品牌(规格)的具体原则。为进一步强化市场对新品引入的决定性作用,通知强调,在新品引入前市级局(公司)要与工业企业签订试销协议,从销量、上柜率、动销率、存销比等方面明确试销目标,经三个月试销未达到预期目标,且经过三个月整改期仍未达到目标的规格要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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