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北京消息 为加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日,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印发《北京市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行为。
《规范》中明确规定,北京市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遵循依法依规、简政放权、服务便民、权责统一原则,强化各行政许可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北京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申请并提高办事效率。
《规范》中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管理包括依申请的事项和依职权的事项。其中,依申请的事项包括新办、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补办和歇业;依职权的事项包括责令变更、责令停业整顿、准予恢复营业、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撤销、撤回和注销等。
《规范》对市局及区县局层面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市局层面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职责包括:依法受理、审查应由国家局审批发放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报国家局审批;依法办理应由市局审批发放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依法制定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依法监督检查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行为。区县局层面工作职责包括:依法受理、审查应由市局审批发放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报市局审批;依法办理应由本区县局审批发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制定本行政辖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规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行为;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内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县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行为。
《规范》中要求,全市要建立市、区两级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机制,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情况、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行政许可卷宗档案及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区县局应当定期组织自查,及时纠正错误或不当行为,加强考核问责,规范许可行为,并由市局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