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景洪消息 6月4日,受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委托,景洪市交警大队向景洪市烟草专卖局颁发了“文明交通示范企业”牌匾。
2013年以来,景洪市局严格《按照云南省2013年至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日常文明交通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创新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交通单位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市局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授予省级“文明交通示范企业”称号,魏光洪、岩罕丙两位同志也被评为省级文明交通驾驶人。
景洪市局将在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为大力提升文明交通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