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甘肃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确保各项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于近日专门出台《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立、评价及退出的程序,切实保证招标工作依法依规。
招标代理机构对企业依法依规、高效有序的开展采购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为确保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质量,《管理办法》提出,要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予以选择,并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要符合8个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用效率,《管理办法》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库由省局(公司)机关采购办负责管理,采购部门分别委托使用。管理使用部门要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和管理,即根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要求对每次招标代理工作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同时,采购办每年年初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对出现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出现1次未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标活动,造成招标项目废标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与采购人或者投标商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的,将取消其代理省局(公司)的招标资格,并根据情形,按照不同时间界限禁止其再次代理招标。
《管理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将有效约束各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今后甘肃省局(公司)开展采购工作提供了保障,为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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